所謂規則意識,
就是教寶寶明白哪些事情是該做的、哪些事情是不該做的。
比如,
怎麼和小朋友相處、怎麼在遊戲中遵守一定之規、過十字路口不能闖紅燈、過馬路走人行橫道或地下通道、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到公園遊玩時不攀摘花木、不踐踏草坪、注意保護環境……
教寶寶懂得規則,
不一定事事父母都參與到孩子的爭執、糾紛和矛盾中來,
由孩子自己解決在生活中遇到的問題,
不失為一個好辦法,
即便孩子受點委屈也是值得的。
一次女兒在幼稚園蕩秋千,
蕩了一會兒她想換個方向坐繼續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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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生活中, 每一位元父母都會遇到自己的孩子和小夥伴發生爭執。 有的父母十分乾脆地為孩子們“明辨”是非, 把架勸開了事;或指明你該怎樣, 他該怎樣, 卻沒有讓孩子們自己找到解決衝突的辦法。 孩子們的世界不同于成人, 他們有自己的思考方式, 並能在不斷的衝突中形成一些他們自己的交往“規則”。 懂規則、守規則者受小朋友歡迎, 而“不知”者則能在爭吵和被拒絕中學會規則, 有助於提高其交往能力。 在大人的引導和協助下, 讓孩子們自行解決, 以體現友好, 學會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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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幼小的心靈培植“規則”概念:
1、身教勝於言教。 父母期望孩子成為什麼樣的人, 自己首先應該是什麼樣的人。 兒童教育家孫敬修先生說過:“孩子的眼睛是錄影機, 孩子的耳朵是答錄機, 孩子的頭腦是電子電腦。 ”他打這個比喻是要求父母必須注意身教。 不能兩層皮:說一套、做一套。 否則, 孩子會無所適從。
2、做個細心的父母。 每個寶寶都會無意中做錯一些事, 或者有不好的行為, 父母應及時發現這些苗頭, 制止寶寶, 給寶寶講明道理。 如果自己的孩子欺負了別人, 父母問明原由, 教育孩子在遇到問題時應採取非暴力方式解決, 不得使用進攻性的言詞或行為。 要求寶寶給小朋友賠禮、給“受傷”的部位吹一吹、揉一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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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持理智。 孩子在外面受到欺負了, 父母慫恿孩子與人打鬥是不明智的。 教育孩子用嚴肅的目光盯著對方嚴厲地說“我不喜歡你這樣對我。 希望你以後不要這樣”然後走開。 如果怕挨打, 告訴孩子去找老師或其他小朋友。 孩子多交朋友, 參加集體活動會避免挨人欺負。
4、給寶寶提供交往的機會。 經常帶寶寶到有孩子的朋友家裡去, 或鼓勵寶寶請小朋友到家裡來, 給孩子們提供在一起玩的機會, 這時成人最好不去關注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