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嚴重異常的兒童通常包括重度失調和重度弱智, 或者有某些其他重度或極度殘疾的孩子。 下面將逐一簡單介紹這類兒童異于輕度和中度失調兒童的幾種行為特徵。 但請務必牢記, 並不是每個重度失調兒童都存在所有這些特徵。
一、缺乏日常生活技能
使重度失調兒童和重度弱智兒童經常混淆的原因之一是這兩類兒童往往都缺乏基本自理技能。 他們在5歲, 甚至在10歲時還可能不會自己穿衣, 吃飯或大小便。 由於無法與他人交流和滿足自己的日常需要, 他們會表現出幼兒絕望的行為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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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感覺差異
重度失調兒童有時會被誤認為是聾童或盲童, 因為在粗心的觀察者看來, 他們似乎對周圍發生的事十分不敏感:他們不理人, 別人的交談、大聲喧鬧或耀眼的亮光對他們似乎毫無影響。 簡而言之, 他們對視力和聽力正常的兒童所能感受到的視覺和聽覺刺激沒有反應。 但是, 進一步觀察便會發現, 這樣的孩子對某些聽覺和視覺刺激, 或許是大多數兒童不注意或不感興趣的情景和聲音, 還是有反應的。 這就給人一種錯覺, 以為他們感受不到自己見到和聽到的東西。
三、認識缺陷
許多重度失調兒童的智力是無法測驗的。 即使是能夠接受智力和學習成績測驗的, 得分也屬於重度弱智範圍。 這些孩子中有的似乎有一定的智力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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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與他人關係冷漠
重度失調兒童的行為中最令人棘手的問題之一是他們對待任何人, 包括自己的父母和兄弟姐妹, 都像對待無生命的物體一樣。 當父母和其他人試圖對他們表露愛的情感時, 他們往往不予理睬, 甚至還會予以抵制。 父母抱他們時, 他們不會為順應父母而調整自己的姿勢;別人為他們洗理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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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語言和言語差異
許多重度失調兒童一點兒不會說話或無法理解語言。 有的孩子有“模仿語言症”, 即只會鸚鵡學舌地講從別人那兒聽到的話(見第五章)。 他們經常亂用代詞, 講的話令人不知所云。 其中有的孩子發音的音質極怪(如嗓音過低或過高), 有的不斷重複已經提過的問題或已經說過的話。
六、自我刺激
定型的、重複的和只為獲得感官刺激的行為在重度失調兒童中十分普遍。 這類自我刺激行為的表現形式多種多樣, 如讓口中的唾液“沙沙”作響, 使某一物體快速旋轉, 拍打自己的面頰、拍手、凝視燈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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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自傷行為
有的重度失調兒童會有意不斷傷害自己, 其程度之嚴重, 使人不得不對他們嚴加管束, 防止他們自殘或慢慢殺死自己。 他們對自己造成的傷痛似乎毫不在乎。 這種孩子的自殘方式包括咬、抓、刺、撞擊或則傷自己身體的各個部位。
八、攻擊他人
重度失調兒童常常用打人或蓄意虐待別人來發洩自己的憤怒。 咬、抓和踢人是這種孩子的普遍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