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證明, 婚姻衝突和兒童幸福之間呈負相關, 就是說, 父母的婚姻衝突越激烈, 孩子越會感到不幸福。 在離婚的家庭中, 除了缺少一個家長、經濟困難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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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衝突是一個複雜變數, 可用很多測量和結構來評價。 最常見的測量是:
1)夫妻在日常問題上意見不一致;
2)夫妻相互憎恨, 懷有敵意。
夫妻可能在財政、責任、養育子女、個人性格和家庭活動等意見不一致。 研究表明, 這些方面不一致與兒童的幸福負相關, 換句話說, 夫妻在這些日常問題上越一致, 兒童越體驗到幸福。
夫妻之間的敵意反映了夫妻關係的情緒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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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研究者將婚姻關係的以上因素和育兒風格因素進行統計分析時, 發現如果剔除育兒風格因素, 婚姻關係諸因素對兒童青少年的影響都不顯著。 為什麼婚姻特點與育兒風格比起來變成次要的因素?研究者解釋說, 這可能是因為溫暖的父母較少衝突, 相互間較少敵意, 在育兒風格上更和諧。 那麼, 父母在育兒風格上的衝突是否對孩子有影響呢?
研究發現, 育兒風格不一對兒童有消極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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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研究涉及父母的育兒風格與孩子的自尊和自信之間的關係。 自尊是一個人關於自我的基本態度:我有價值嗎?“我不好, 我只會製造麻煩, 沒有人希望我在他身邊, 我不值得信任。 ”這樣的自我知覺是歪曲的, 這些消極信念會成為慣性, 產生壓抑的情緒。 “我值得被愛, 我的思想、主意、感覺和意見是有價值的。 ”這是一個人的健康的信念, 這些信念培養出高度的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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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研究證明, 權威型的育兒風格對兒童的自尊、自信有積極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