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父母應該給孩子充足的遊戲時間。
如果說在嬰幼兒出生的第一年裡, 滿足孩子的生理需要顯得舉足輕重的話, 那麼, 對於2、3歲的孩子來說, 滿足其心理的、精神的需要則顯得更加重要。 愛玩是孩子的天性, 遊戲是童年期最主要的心理需要之一。 遊戲不僅僅是好玩, 它也是嬰幼兒理解世界、適應環境的重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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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父母應創造條件讓孩子多與同齡夥伴交往。
許多研究指出, 嬰幼兒在與同伴交往中表現出更多的、明顯的積極情感模式, 積極言語、表情、動作明顯增多, 情緒更活潑、愉悅。
現在的獨生子女普遍感到孤獨, 父母可以通過帶孩子探親訪友、鼓勵左右鄰舍的孩子串門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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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父母應該積極參與孩子的養育。
傳統的育兒觀念中, 0-3歲嬰幼兒的養育常常是母親的事情, 父親的作用可有可無。 近年來兒童心理學的研究表明, 嬰幼兒與父親的交往, 對其良好的個性品質的養成具有非常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父親參與養育的嬰兒更加聰明、機靈、好奇、愉快。
父親的參與是嬰幼兒積極情感滿足的重要源泉。 對父親與嬰幼兒交往的觀察研究發現, 父親更多地與嬰幼兒玩興奮、刺激、變化多樣的遊戲, 常常逗得孩子“咯咯”大笑, 使嬰幼兒感到更大的快樂和滿足, 更加活潑、開朗。
第四、父母要用自己積極愉快的情緒感染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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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情緒會影響孩子。 因此, 父母切忌將自己在婚姻、工作或社交上的挫折遷怒于孩子。 一些初為人母者在嬰兒出生後無法適應新的變化, 她們往往感到非常疲倦, 睡眠不足, 精神抑鬱。 不過。 只要父母秉持著愛心與耐心, 就可為孩子營造出溫馨、快樂的家庭氛圍。
(實習編輯:藍麗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