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對孩子最主要的職責是“保護”, 保護是與安全感聯系在一起的, 如果保護不當, 孩子的安全感意識就很有可能受到歪曲。 常見的有下面兩種:
【保護不夠,
使孩子失去安全感】
例:那天,
欣兒從外面回來,
一看到媽媽,
就一邊哭,
一邊用手指著大門外說:“打”。
后來問清原委,
才知道,
欣兒在外面被人家欺負了,
但當時由于對方的父母都在,
所以保姆阿姨沒有當著欣兒的面說一下那個小朋友,
為欣兒“討回一點公道”。
解:欣兒為什么一回來就找媽媽投訴,
因為在媽媽那可以找到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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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過度,
使孩子沒有安全感】
例:一天,
樂樂纏著媽媽不放,
媽媽便叫他和家里養的幾條金魚玩玩,
沒想到樂樂說:“我不,
金魚會吃人的。
”一問,
才知道原來是保姆告訴樂樂:“不要到金魚缸前面玩,
因為金魚會咬斷你的手”……
解:有時候,
保姆為了“盡職盡責”,
盡量減少不必要的麻煩,
會處處給孩子設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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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保姆是出于工作的心理壓力, 但這種行為指示會不斷地向孩子暗示:這個世界到處都是危險的, 致使孩子漸漸地失去了安全感, 也對保姆本人產生了依賴感, 當孩子遇到不舒服和危險時, 就會去找保姆而不去找自己的父母。
綜上,
并非說不能給孩子找保姆,
而是在找到保姆的時候也應該對她們推心置腹:我們生活的環境不是絕對安全的,
我們對孩子的保護也有限度。
在我們能力范圍內,
為孩子提供安全的環境,
余下的只有讓她自己去體會去經歷,
給她足夠的愛心支持,
適當的放手,
她才能體驗到什么是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