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性是指人的需要、興趣、理想、信念等個體意識傾向性以及在氣質、性格、能力等方面所經常表現出來的穩定的個性心理特徵。
兒童的個性不同,
處理事情的方法也大相徑庭。
兒童的情感發展及社會化水準決定了他與別人是否能友好相處,
他的活動能力和精力水準決定他將來屬於興趣型、動機型還是野心型。
在成長的不同時期,
兒童的個性發展也稍有區別。
走過人生第一年時,
父母的指導非常重要,
這時寶寶最信任的也是父母。
2-3歲時,
他就會表現出自我意識和權力意識,
個性差異就初步顯示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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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歲左右的學齡前期兒童,
個性已經相當鮮明,
他們在氣質、性格上表現各異,
有的好動、靈敏、反應快;有的沉靜、穩重、反應慢;有的好哭,
易激動;有的活潑、開朗;有的能和別人友好相處;有的則霸道、逞強。
這時,
當他做錯事時會產生內疚感,
但他經常明知故犯,
故意做些你不喜歡的事情,
過後又非常內疚。
有時他會充滿信心地去做一件事,
但失敗後就會產生自卑感。
學齡前期的兒童,
雖然個性差異已經很明顯,
但是距離個性的定型還相差很遠。
隨著環境和教育的影響還會不斷地發生改變。
在家庭與幼稚園這樣特定的環境和教育的影響下,
兒童自身的個性也逐漸系統化,
具有了比較穩定的情緒反應體系。
比如,
生活在充滿愛心的環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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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經常體驗到愉快、輕鬆的情緒,
他對別人的關心也會報以信任的態度。
而生活在缺乏愛心的環境裡,
而且經常受到斥責的兒童,
常常會消極對待他人的關懷。
經常受老師讚揚的兒童,
自信心會很強,
而不受老師重視的兒童常會表現出自卑的傾向。
這種情緒反應固定下來以後,
就會成為兒童的個性特徵。
兒童的個性不同,
對社會及他人的態度也不同,
有愛心的兒童會同情弱者,
樂於幫助他人。
而缺乏愛的兒童則會冷漠地面對社會。
面對困難,
從小嬌生慣養的兒童會束手無措,
能幹的兒童則會儘快地想辦法去解決問題。
兒童的個性在與人交往的過程中,
會通過行為逐漸顯示出來,
父母如果能及時掌握兒童的行為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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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正確地加以引導,
那麼兒童會變得自信心十足、並富有同情心、樂於助人,
從而成為一個幸福快樂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