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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糖篩需要空腹嗎

“糖篩檢查”是指育齡婦女妊娠期間糖尿病篩查的簡稱, 糖篩高危一般醫生會建議繼續做糖耐檢查, 以確診有無妊娠合併糖尿病。 妊娠期間糖尿病對孕產婦及胎嬰兒的危害是多方面的, 嚴重者可威脅母嬰的生命安全。

糖篩檢查的時間一般在懷孕24周-28周采血化驗篩查。 糖尿病篩查方法:篩查前空腹12小時, 將葡萄糖粉50克溶于200ml水中, 5分鐘內喝完, 喝第一口開始計時, 1小時後抽血查血糖, 血糖值≥7.8mmol為糖篩查異常, 需進一步行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

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方法:試驗前空腹12小時, 先空腹抽血查血糖, 然後將50%葡萄糖注射液150ml加入100ml 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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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將葡萄糖粉75克溶于200ml水中, 5分鐘內喝完, 喝第一口開始計時, 1小時、2小時、3小時後抽血查血糖。

孕婦糖篩的正常值是多少?孕婦糖篩的正常值標準為:空腹5.6mmol/L, 1小時10.3 mmol/L、2小時8.6 mmol/L、3小時6.7 mmol/L, 其中有2項或2項以上達到或超過正常值, 則可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 僅1項高於正常值, 則診斷為糖耐量異常。

注意:如果在懷孕24~28周通過了糖篩, 就可以不用再做糖篩檢查了。 懷孕28周後, 准媽媽體內環境比較穩定, 患妊娠糖尿病的可能性很小。 但如果准媽媽之後一段時間總是感覺餓, 體重增加較快或出現羊水過多、胎兒偏大等異常時, 也應懷疑是否有糖代謝的問題, 並和醫生一起結合血壓、有無水腫、血糖等多方面原因綜合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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