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社會競爭激烈,
許多年輕夫婦都選擇婚後暫時不要孩子,
等事業有成,
經濟穩定後,
才考慮生育之事。
這是值得提倡和鼓勵的,
但有些人卻又因此產生了疑問:避免生育當然就得採取避孕措施,
現在的人們大多採用口服避孕藥的方法避孕,
很多人擔心今後會在懷孕時懷上畸形胎兒,
因而憂心忡忡,
甚至有些人要求人工流產。
避孕藥的致畸效應確實存在,
但是也不必過於擔心,
研究表明,
避孕藥的致畸效應與停藥後受孕的時間間隔密切相關,
只要在停藥後掌握好懷孕時機,
胎兒的安全和健康就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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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外的醫學工作者對避孕藥的致畸效應進行了大量細緻的研究。
研究資料顯示:在妊娠前6個月內曾服用避孕藥的婦女,
其自然流產胎兒染色體畸變率有增高趨勢;妊娠時誤服避孕藥以及停藥後1個月內妊娠的嬰兒,
其先天畸形發生率有增加的趨勢;大劑量避孕藥對人體細胞DNA有損傷作用,
但停藥後可以修復。
服避孕藥剛停藥後不宜受孕。
停藥後1~3個月,
機體即可恢復排卵,
但此時不宜妊娠。
避孕藥有抑制排卵和干擾子宮內膜生長發育的作用,
懷孕後產生品質不高或畸形胎兒的可能性也增高,
最好在懷孕前3個月就停用。
一般三次正常的經期後,
身體基本恢復正常週期,
這時嘗試懷孕,
受孕成功率和品質會有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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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期間可以用避孕套、子宮帽或體外射☆禁☆精等避孕措施防止懷孕。
若在恢復正常週期前懷孕,
胎兒的品質將難以保證,
預產期的計算也較為困難。
萬一在此期間懷孕,
應主動到醫院就診,
向婦產科醫生說明詳情,
諮詢意見,
必要的情況下可以進行染色體、羊水的檢測及超聲波檢查,
正確處理此次妊娠。
此外,
有些藥物對孕婦及胎兒的影響和傷害是極其巨大的,
所以從孕婦自身和胎兒的角度考慮,
為了安全起見,
在服用藥物前應諮詢醫生。
如孕婦患有需要長期服用藥物的疾病,
計畫懷孕前應詢問醫生,
在醫生指導下確定能否懷孕和適宜受孕的時間,
並在懷孕期間和醫生密切配合。
各種藥物的作用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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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泄時間及途徑,
以及對生殖細胞的影響及維持時間各不相同,
懷孕前後的用藥是複雜而危險的,
需要有專業知識的醫務工作者的指導。
取環後使用宮內節育環避孕的婦女應當在取環後2~3次正常月經週期後再懷孕。
無論上環時間長短,
節育環作為異物都對子宮黏膜有一定的影響。
子宮是孕育胎兒的場所,
子宮內膜在受精卵著床後發生改變,
子宮內膜迅速發生蛻膜變,
成為胎兒發育和成長不可缺少的部分。
如內膜有損傷、炎症或既往有炎症,
則猶如貧瘠的土壤,
受精卵不能在其上“種植”或不能正常發育,
例如子宮內膜發生蛻膜變不完全,
使胎盤形成障礙或缺損,
胎兒與母體的物質交換無法正常進行,
可能產生胎兒發育不良、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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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於出現死胎、流產等情況。
而且,
如果子宮底部內膜有損傷、炎症,
受精卵著床位置和胎盤發育不正常,
有可能形成前置胎盤或分娩時胎盤早剝,
對母嬰都會有生命危險。
另外,
子宮內膜和胎盤有重要的內分泌功能,
分泌大量的蛋白質激素、肽類激素和類固醇激素,
以適應妊娠的需要和促進胎兒的生長發育。
例如,
在胚泡著床的子宮內膜發現多種肽或蛋白質物質,
它們可抑制母體對胚泡的排斥反應,
維持胚胎的生長發育;胎盤分泌的人絨毛膜生長素可調節母體與胎兒的糖、脂肪與蛋白質代謝,
促進胎兒生長。
所以,
上節育環的准媽媽取環後,
必須讓子宮內膜有一個恢復期,
即從優生角度考慮一般應在來過2~3次正常月經後再懷孕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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