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壓綜合征, 簡稱妊高症, 是懷孕5個月後出現高血壓、浮腫、蛋白尿等一系列症狀的綜合征, 嚴重時會出現抽搐、昏迷甚至死亡, 醫學上稱為子癇。 它嚴重地威脅著孕媽咪和胎兒的生命安全。 如果孕媽咪在備孕時就患有高血壓, 應該將血壓控制平穩後再考慮妊娠, 而對於妊娠高血壓, 孕媽咪需要記住幾條用藥原則。
首先, 慎用擴容劑。
妊高症時要慎用擴容劑, 包括生理鹽水都不宜過多使用, 防止升高血壓。 利尿劑也不宜常規用於妊高症的治療, 僅用於有全身水腫或肺水腫、心力衰竭的妊高症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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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 切記亂停藥。
雖然妊高症均有不同程度的血壓增高, 但並不都是需要降壓治療的。 一般是當孕婦血壓高於160/105—110毫米汞柱時才考慮降壓治療, 且降壓幅度不宜過大, 使血壓維持在140—150/90—100毫米汞柱即可。 適合於妊高症的降壓藥主要是β-受體阻滯劑、鈣拮抗劑, 如心得安、硝苯地平、心痛定, 以及肼苯達嗪、甲基多巴等, 這些藥物對胎兒無不良作用。 血管緊張素轉化酶抑制劑和血管緊張素
拮抗劑不宜用於妊高症的降壓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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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壓患者在妊娠期的治療總原則是不能隨便停用降壓藥, 但對降壓藥的種類、用量可有所調整。 只要把握得當, 患高血壓的孕媽媽是可以順利渡過這個特殊時期的。
如果孕媽本身患有高血壓, 在準備要孩子之前將血壓控制平穩再考慮妊娠。 提前降壓這一點非常重要, 不僅可減少孕期發生危險, 而且由於妊娠早期(前3個月)用藥對胎兒的影響最大, 致畸性最強, 如果患者能夠在受孕前將血壓控制得比較好, 可在醫生的指導下減少妊娠前3個月的降壓藥用量, 在某些情況下甚至可以暫時不用藥, 從而儘量減少藥物對胎兒產生的副作用。
妊娠高血壓容易引起胎盤早期剝離、心力衰竭、產後血液迴圈障礙等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