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報導,
新竹縣曾姓助產士被控販賣嬰兒並偽造出生證明。
臺灣高等法院今天(18日)依買賣兒童罪、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等罪判處9年徒刑。
根據判決書指出,
曾姓女子在新竹縣關西鎮開設助產所,
擔任助產士。
曾女被控自2006年10月至2007年7月間將無力被扶養的新生兒以3.3萬元(新臺幣,
下同)至30萬元不等價格賣給求子心切或久婚不孕者,
並偽造出生證明。
法院一審審理認為,
曾女未遵循醫療規範及職業倫理,
與未婚生子或婚外生子而無力扶養新生兒的產婦共同販嬰,
並出具不實出生證明書、從中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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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一審審酌曾女販售的嬰兒僅2名, 出具不實出生證明僅5件, 獲利金額非巨等, 依買賣兒童罪、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等罪判處曾女9年徒刑;高院駁回上訴, 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