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於婚齡的認識
宋代婦科專家陳子明曾明確表示:“男雖十六而精通, 必三十而娶;女雖十四而天癸(月經)始至, 必二十而嫁。 皆欲陰陽充實, 然而交而孕、孕而育、育而子堅壯強壽。 ”葉天士雲:“童稚不孕──方苞方萼, 生氣未舒。 甫童甫笄, 天癸未裕。 曾見有未實之粒可種, 未足之蠶可為繭乎。 ”“少年生子, 多有羸弱者。 ”
以上介紹的是古人對結婚年齡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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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關於擇妻的標準
葉天士雲:“求嗣者, 必先擇女, 猶種植者, 必先擇地。 蓋砂礫之場, 難期稻忝, 而薄福之婦, 安望熊羆。 故為後嗣計, 不可不選擇也。 大都婦人之質, 貴靜而賤動, 貴重而賤輕, 貴厚而賤薄, 貴蒼而賤嫩。 故唇短嘴小者不堪, 此子嗣之部位也。 耳小輪薄者不堪, 此腎氣之外候也。 聲細而不振者不堪, 此丹田之氣本也。 形體薄弱者不堪, 此藏蓄之宮城也。 飲食纖細者不堪, 此倉廩血海之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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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雖不長, 包羅萬象, 從當時的科技水準來說, 古人決不會提出染色體、血型、遺傳素質等觀點, 但其他該想的可能都想到了。 你看, 從五官體形而反映出的內臟的狀況, 從食量、望診等來判斷生理功能, 從脾氣性情來分析生育的機率等。 當然, 限於歷史條件, 我們不能苛求他們所有的觀點都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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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性在優生中的作用
戒──“飲食之類, 人之臟腑, 各有所宜, 似不必過於拘執。 惟酒為不宜, 蓋胎種先天之氣, 極宜清楚, 極宜充實。 而酒性淫熱, 非惟亂性, 亦且亂精。 精為酒亂, 則濕熱其半, 真精其半耳。 精不充實, 則胎元不固。 精多濕熱, 則他日痘疹驚風, 脾敗之患。 率已基於此矣。 故求嗣者, 必嚴戒之。 與其多飲, 不如少飲。 與其少飲, 猶不如不飲。 此胎元之大機也。 ”
對於酒在生殖過程中的危害認識之早, 實在令人讚歎不已。 具體分析是否在理則又當別論。
總之, 中醫學中樸素的優生思想應該得到發掘、研究。 這是前人深入細緻觀察的結果, 很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