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鑒別優秀兒童?美國學者裡恩提出了十七條標準,
它們是:
一、知識和技能: 具有基本技巧和知識,
能夠適當應用這些技巧解決具體問題。
二、注意力集中: 不容易分心,
能在充分的時間裡對一個問題集中注意力,
來求得解決的辦法。
三、熱愛學習: 喜歡探討問題和做作業。
四、堅持性強: 能把指定的任務作為重要目標,
用急切的心情去努力完成它。
五、反應性好: 容易受到啟發,
對成-年-人的建議和提問能作出積極反應。
六、理智的好奇心: 從自己解答問題中得到滿足,
並且能夠自己提出新問題。
七、對挑戰的反應: 樂意處理比較困難的問題、作業和進行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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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敏感性: 具有超過年齡的機靈性和敏銳的觀察力。
九、口頭表達的熟練程度: 善於正確地運用眾多的詞彙。
十、思維靈活: 能夠形成許多概念, 善於適應新的比較深刻的概念。
十一、思想靈活: 能夠及時擺脫自己的偏見, 用他人的正確觀點看問題。
十二、獨創性: 能夠用新穎的或者異常的方法來解決問題。
十三、想像力: 能夠獨立思考, 富於想像力。
十四、推動能力: 能夠把既定的概念推廣到比較廣泛的關係中去, 能夠從集體的關係中理解既定材料。
十五、興趣廣泛: 對各種學問和活動都感興趣, 像藝術、戲劇、書法、閱讀、數學、科學、音樂、體育活動和社會常識等。
十六、關心集體: 樂於參加各種集體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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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情緒穩定: 經常保持自信、愉快和安祥, 有幽默感, 能夠適應日常變化, 不暴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