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行生男生女法的指導, 是從第二個孩子開始的, 這是包括我在內的SS研究會指導醫師的基本方針。
日本厚生省以前對于生男生女法曾表示完全沒有問題, 不過, 現在基于少產的傾向, 對于第二子以后才實行生男生女法的做法也表現出積極態度。
就基本方針而言, 很必然的, 該對大婦應該已經擁有二、三個孩子, 亦即孩子之間存在著兄弟姐妹。 而擁有兄弟姐妹本身就有其意義存在。
對孩子而言, 兄弟姐妹的關系已經是從親子關系的保護側與被保護側的單純關系, 變為更具廣泛意義的人際關系的實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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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成長, 會遇到很多人, 例如在附近的公園、托兒所、幼稚園和學校等處, 會遇到一些人, 而這些相遇全都是人際關系的訓練場。 如果有兄弟姐妹, 則由于大半的生活都是一起度過的, 由此, 就能自然地累積許多人際關系的訓練。
兄弟姐妹的關系, 具有因為年齡差而造成的縱的關系, 或者是游玩對象、朋友等橫的關系等各種要素。
此外, 有兄弟姐妹的孩子, 不必經由大人的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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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兄弟姐妹的孩子, 大部分的孩子都能夠較早了解和孩子們一起游玩的方法, 大部分的孩子們都能夠順利地與朋友游樂, 會吵架, 也會互助合作, 在這之中, 孩子漸漸地培養出協調性與社會性, 建立除了兄弟姐妹以外的朋友關系。
但是, 關于人際關系的訓練, 很多母親可能會教導子女多忍耐。 不過, 最重要的, 就是要讓孩子發現自我的存在。 孩子在無意識之中, 借著與周圍家人的關系了解自我, 培養自我, 這也是拜擁有兄弟姐妹之賜。 例如就孩子的眼光來看, 父母與自己絕對不是對等的存在, 父母是保護自己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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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怕生的獨子, 如果又為他生下一個弟弟或妹妹, 他就不會怕生_r, 這種例子時有所聞。 當然, 其遇到的不完全都是好事, 而有不同的善惡, 這些經歷對孩子而言是宅貴的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