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之後, 夫妻一方一些狹隘的做法會讓婚姻生活失去美感, 讓婚姻失去賴以維繫的希望。
沒結婚之前, 雙方都吃飯, 因此如果只是為了吃飯, 就沒有必要結婚。
雙方也都穿衣, 都有地方住, 都要承擔某種生活中的責任, 在這些事情上, 婚姻並沒有帶給夫妻什麼新意。 其實, 婚姻本身並沒有給人們的生活增添新內容。 促使人們結婚的是長時間縈繞在雙方心頭的某個希望。
當婚姻意味著希望的時候, 婚姻便會展現出強大的魅力, 讓兩個人走到一起。 結婚這個想法本身就很有魅力。 但是, 假如總是令粗俗的事情充斥家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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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已經結婚的人或安心過平凡生活的人來說, 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是把平庸和粗俗的事一件一件地從家裡趕走, 直到家裡的氣氛徹底轉變為止。 找到那些讓人不愉快的小事情, 把它們列出來, 弄明白“平常事”是什麼意思。 看一看你能列出多少件暗藏陋習的“平常事”。 要是你有一件、十件或一百件, 那麼就要不斷地認識它們, 然後你才能發現它們, 從而在生活中儘量避免它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