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天性心臟病女性可否懷孕
問:我從小患有先天性心臟病, 但自從我結婚後, 我和我先生都特別想要一個孩子, 想問一下, 我能不能懷孕?
雖然當我知道自己懷孕了的那一刻, 心情非常興奮, 但興奮過後, 我又有些擔心。 因為我心臟不好, 怕生孩子有危險, 也怕腹中的胎兒受影響, 我能要孩子嗎?
答:孕婦在懷孕期間, 身體的代謝機能旺盛, 血液迴圈總量增加30%以上。 而妊娠期子宮增大, 迫使膈肌上升, 使心臟向左上方移位, 影響血流回流, 從而使心臟負擔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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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臟病患者能不能懷孕, 能不能生孩子, 主要取決於心臟功能的強弱。 如果是一、二級心臟功能不全病人, 生孩子的危險性並不大;三、四級心臟功能不全病人, 原則上不能懷孕, 如果已經懷孕, 對三級心臟功能不全的病人來說, 需要與醫生的密切合作, 經過適當地處理和嚴密地監護才能進行生育。 如果是四級心臟功能不全病人, 絕對不能生育, 如果發現懷孕, 應該立即終止妊娠。
如果心臟病患者已懷孕, 在妊娠期需特別注意:保障充足的睡眠, 每天睡眠時間在10-12個小時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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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心臟功能不全的孕婦, 每天可以從事一些體力活動, 比如洗碗、掃地等。 二級心臟功能不全孕婦適當限制一般體力活動, 3-5天做一次。 三級心臟功能不全孕婦, 不能從事體力活動。
從懷孕第四個月開始, 盡可能飲食清淡, 以防止鹽分過多, 引起水腫和體重增加, 從而增加心臟的負擔。 整個妊娠體重增加不宜超過10公斤。
按時進行產前檢查, 及早發現心衰等症狀, 以防止發生妊娠中毒症狀。
至少需在預產前2周住院待產。 一方面, 孕產婦乳出現異常情況可得到及時處理;另一方面, 早日住院可使心臟病孕婦得到充分的休息。
小編總結:如果你是一位心臟病患者, 建議你應該接受治療後再懷孕, 特別是四級心臟功能不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