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方法因年齡而異。 由於早期治療方法簡單、效果滿意, 因此先天性髖關節脫位應該爭取早期診斷、早期治療已是公認的原則。 若出生後就能確立診斷, 並立即開始治療, 則能以最簡單的方法獲得最佳療效。 不同年齡髖關節脫位的病理變化各不相同。 因此, 必須選擇不同的治療方法。
(1)新生兒至6個月, 這一段時期的病理特點是時而復位, 時而脫位。 因此治療主要是穩定髖關節, 一般不需要手術整複, 只要使患髖維持在外展屈曲蛙式位3個月即可。
(2)6~30個月嬰幼兒, 此年齡段患兒股骨頭向上脫出更明顯,
Advertisiment
(3)30個月至7歲的兒童, 此年齡階段的幼兒, 繼發性病理變化更趨嚴重, 手法復位已經難以奏效, 應做切開復位。
(4)8歲以上兒童, 這一年齡組患兒軟組織和骨性結構畸形已趨固定, 復位的各種手術失敗率高。 即使成功, 髖關節功能也往往不理想。 一般可以做原位造蓋和原位Chiari骨盆截骨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