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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照胎教應該如何做?

孕6個月以後, 可以每天用手電筒(4節1號電池的手電筒)緊貼孕婦腹壁照射胎頭部位, 每次持續5分鐘左右。 結束時, 可以反復關閉、開啟手電筒數次。 胎教實施中, 孕婦應注意把自身的感受詳細地記錄下來, 如胎動的變化是增加還是減少, 是大動還是小動, 是肢體動還是軀體動。 通過一段時間的訓練和記錄, 孕婦可以總結一下胎兒對刺激是否建立起特定的反應或規律。 不要在胎兒睡眠時施行胎教, 這樣會影響胎兒正常的生理週期, 必須在有胎動的時候進行胎教。 光照時可以配合對話, 綜合的良性刺激可能對胎兒更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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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指出一點, 絕對不能認為只要進行了胎教, 孩子就一定會成為神童。 胎教只是將人生教育提早到胎兒期, 而且只是通過開發胎兒感覺功能的潛力, 為出生後早期教育奠定下良好基礎, 是人類早早期教育。

小提示

其實, 胎兒在懷孕第13周開始就已經形成了, 孕25周前和 32周後總把小眼睛緊緊地閉著。 從懷孕24周後, 將光射進子宮內或用強光多次在母親腹部照射, 可發現胎兒眼球活動次數增加, 胎兒會安靜下來。

用B超檢查儀可以觀察到, 用手電筒的微光作為光源, 一閃一滅地照射孕婦的腹部, 胎兒的心率就會出現變化。 一般來講, 每次對孕婦腹部照射3次, 照射的同時, 准媽媽和寶寶進行對話, 告訴寶寶現在是什麼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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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 可促進胎兒視覺功能發育, 對日後視覺敏銳、協調、專注和閱讀都會產生良好的影響。

需要說明的是, 光照胎教和音樂胎教、運動胎教一樣, 都是孕婦自身磨練性情、提高修養的過程。 准爸爸可以和准媽媽一起進行光照胎教, 要堅持下去、有規律地去做, 才能使胎兒領會其中的含義, 並積極地做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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