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豆上小學起, 我們每月給他100元零花錢。 如果表現好, 還有獎金。 豆豆把自己的收入都放進一個“寶盒”, 還做了一張“存摺”記錄收支狀況。
隨著盒子裡的錢越來越多, 豆豆有了一個新愛好:數錢。 一天數3次, 每次數錢時, 他把身體俯在盒子上, 眼珠子快要掉盒子裡了。 我和豆豆爸爸暗暗欣慰:豆豆有了金錢觀念。
然而, 我們很快發現, 豆豆的金錢觀念和我們的不一樣。 豆豆外婆快過生日了, 我問他:“你想給外婆買個什麼生日禮物呢?”豆豆不假思索地回答:“都可以, 但我只出一塊錢!”我被他的小氣驚住了:“一塊錢能買什麼?”豆豆理直氣壯地說:“一塊錢可以買棒棒糖、皮筋……”我想:心意到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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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豆喜歡玩Xbox遊戲, 買一個遊戲要200塊錢。 為了“刺激”他花錢, 我對他說:“買新遊戲, 你要出一半的錢哦。 ”豆豆死活不肯。 老公苦口婆心地勸他, 要把錢花在喜歡的東西上。 豆豆思考良久, 終於擠出幾個字:“我最多出10塊!”看著他肉痛的樣子, 我們妥協了。 付帳時, 豆豆居然反悔了, 說:“媽媽, 我不買了, 太貴了!”
正當我們一籌莫展時, 豆豆的弟弟小福給了我們一個靈感。 小福剛上幼稚園, 每天回家, 他的臉上都貼著老師獎勵的貼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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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豆學校的一位老師患上“漸凍症”, 號召全校捐款。 豆豆很猶豫, 問我:“媽媽, 你說, 我捐多少?”我希望他捐100元, 覺得錢少了拿不出手, 但還是把決定權交給他:“多少都可以, 表達你的心意就成。 ”豆豆最後捐了10塊。 他說:“捐10塊我不心疼, 也表達了我的心意。 ”那一瞬間, 我為自己的想法而汗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