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講“小兒用藥只要注意按年齡折算劑量就行了。
”其實不然。
折算劑量固然重要,
但對於小兒的合理用藥來說,
差距尚遠。
由於小兒處於不斷發育的時期,
新陳代謝旺盛,
血循環時間較短,
肝腎功能尚不成熟,
一般對藥物排泄較快,
同時隨著年齡的增長,
對藥物的轉運、分佈、解毒、排泄等功能日趨完善,
各期的用藥特點是不同的:
1、新生兒用藥特點。
新生兒皮膚薄,
皮膚局部用藥吸收較多,
應注意引起中毒。
藥物經口服後,
胃腸道吸收的差別很大,
如氯黴素吸收慢,
磺胺藥可全部吸收。
皮下和肌肉注射由於周圍血循環不足往往影響藥物吸收和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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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脈吸收最快,
藥效可靠。
有些藥物如磺胺藥應用後,
引起新生兒黃疸加重,
甚至侵入腦組織造成核黃疸,
因此磺胺藥不宜用於新生兒。
由於新生兒肝臟發育不成熟,
某些酶類缺乏,
某些藥物應用後可引起生命危險,
如氯黴素可引起新生兒灰嬰綜合征,
嚴重者可致死;新生兒腎功能發育不全,
對巴比妥類、氨苄青黴素、慶大黴素等藥物排泄緩慢,
直到滿月後,
腎功能才逐漸完善。
因此,
一般新生兒用藥量宜少,
用藥間隔應適當延長,
同時用藥也不宜過久,
否則易發生中毒。
2、嬰幼兒期用藥特點。
出生後28天至滿3歲,
叫嬰幼兒期。
嬰幼兒期的吞咽能力差,
大多數不會自服,
口服給藥要注意不要誤入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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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是石蠟油等藥物,
誤入後會引起吸入性肺炎。
嬰幼兒期的,
不要過早應用止瀉劑,
以免腸內毒素吸收增加,
病情加重;時應從改善著手,
適當加些含有纖維素的蔬菜、水果、蜂蜜等,
不要一就用瀉藥。
嗎啡、杜冷丁等藥物容易引起中毒,
抑制呼吸,
一般不宜用;但該期對苯巴比妥、水合氯醛等鎮靜藥,
耐受性都較大,
年齡愈大,
劑量也相對偏大。
3、兒童期用藥特點。
兒童正處於生長發育階段,
但機體尚未成熟,
對藥物的反應與成人有所不同。
如對於鎮靜藥、阿托品、磺胺類藥、激素等的耐受性較大;酸堿類藥物較易發生酸、堿血症;應用利尿藥較易引起低血鉀、低血鈉現象;應用大量或多種抗生素(尤其是口服廣譜抗生素時)比較容易引起消化功能紊亂;四環素可使牙釉發育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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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齦發黃,
因此7歲以內忌用。
用藥時,
必須熟悉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項,
發生反應及時採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