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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減半用藥”并不科學

   專家:孩子按“縮小的成人”來計算用藥劑量不科學

“目前對兒童感冒的用藥往往是不合理的, 要么是治療過度, 往往抗菌的、抗病毒的、緩解癥狀的藥全用上。 這也是導致嚴重不良事件的重要原因;要么是擅自用藥, 有些人想當然把兒童當作縮小的成人來確定劑量, 認為按照成人的劑量‘減半用藥’就是安全的。 這些做法都不妥當。 現在需要的是加強管理, 而不是不能用感冒藥。 ”北京大學人民醫院呼吸科主任曹照龍教授說, 這“既有醫生的原因, 也有兒童家長的原因”。

專家表示, 管理部門應從注冊源頭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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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兒童藥品, 加強說明書內容編寫, 給醫生和患者一個詳細的用藥說明。

(摘自《健康報》)

兒童感冒用藥常常過度

上海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常務副主任杜文民表示, 臨床重復使用含同種成分感冒藥的現象比較嚴重。 上海市兒童醫院教授陸權表示, 兒童使用感冒藥進行對癥治療還是有必要的, 但一定要避免誤用、錯用、過量以及重復用藥。 例如, 英國公布的3個小孩因服用感冒藥死亡的原因, 都是查出偽麻黃堿的大幅度超量, 原因是重復使用相同組成成分的藥物。

對于兒童合理使用感冒藥的問題, 衛生部全國合理用藥監測網專家組成員、藥學專家孫忠實說, 抗感冒藥不是治療感冒的病因, 而是治療癥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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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感冒藥可以緩解感冒的癥狀, 但不能消除感冒, 甚至不能縮短感冒的時間。

孫忠實建議, 對小兒感冒采用多飲水、多休息和其他一些物理方法, 比如物理降溫、沖洗鼻子、注意通風等方法, 同樣可以起到緩解癥狀的作用。

孫忠實說, 綜合國際上發布的關于兒童使用感冒藥的安全信息, 兒童感冒藥的使用應遵循以下原則:2歲以下嬰幼兒禁用;6~12歲小兒慎用;12歲以上可放心使用, 但前提是不能隨意超劑量、超療程。

我國用于解熱鎮痛的非處方抗感冒藥, 明確規定了用于解熱不得超過3天, 止痛不得超過5天, 對絕大多數患者是安全的。

按“縮小的成人”用藥不科學

杜文民說, 對兒童使用的感冒藥以前是沒有做過臨床實驗的, 兒童用藥的劑量只是一個大致的、“原則上”的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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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把“兒童當作縮小的成人”來確定劑量的。 現在需要的是加強管理, 而不是不能用感冒藥。

孫忠實解釋說, 鑒于安全原因, 小兒臨床藥理學的發展與應用受到極大限制, 不可能選擇健康志愿者, 也不能采用安慰劑對照的經典辦法等。 因此, 臨床所用藥物的說明書中80%未記載小兒用藥劑量。 “小兒不是縮小的成人”, 按“縮小的成人”來計算兒童的用藥劑量是不科學的。

多環節促進兒童用藥安全

曹照龍建議, 應嚴格和特別制定兒童使用藥品的包裝。 比如, 劑量刻度的準確性、組成成分的表明提醒等。 曹照龍說, 管理部門應從注冊源頭開始, 管好兒童藥品, 加強說明書內容編寫, 給醫生和患者一個詳細的用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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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向家長提出以下建議:

1.不要給兒童服用標簽上注明只適用于成人的藥品。

2.如果對兒童服用感冒咳嗽藥有任何疑問, 請咨詢醫生。

3.選擇具有兒童防護包裝的OTC感冒咳嗽藥。 每次用完后, 保證蓋好瓶蓋并放置到兒童看不到和夠不著的地方。

4.查看藥品標簽上注明的活性成分。 感冒咳嗽藥通常含有多種有效成分(如抗組胺藥、減充血藥、鎮咳藥、祛痰藥、解熱鎮痛藥)。

5.給兒童服用一種以上藥品時需要特別注意。 給兒童同時服用一種以上藥品時, 務必保證這些藥品不具有同種活性成分。 如果給兒童服用了含有相同或相似活性成分的兩種藥物, 兒童將吸收過多的活性成分而損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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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嚴格按照藥品標簽用藥。 超劑量使用或誤用此類藥品將導致嚴重的甚至致命的有害反應, 如心跳加快、嗜睡、呼吸抑制、癲癇發作等。

7.使用藥品自帶的量具或專用藥品量具。 給兒童服藥時不要使用普通的勺子來量取藥品, 因為這些勺子規格不同, 不能準確稱量。

8.要明確OTC感冒咳嗽藥并不能治愈疾病。 這些藥品只能用來減緩和控制某些癥狀, 如流涕、充血、發熱、疼痛等, 而并不能縮短痛程。

(摘自《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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