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4月1日起,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的《兒童(含嬰幼兒)化妝品申報與審評指南》新規將正式實施。
昨日,
記者走訪本市多家賣場發現,
新規中要求避免使用的“美白”、“嫩白”等字眼依舊普遍存在。
部分產品仍在“美白”
按照此次新規內容,
要最大限度地減少兒童化妝品配方所用原料品種,
對香精、防腐劑堅持少用或不用原則,
不宜有美白、去痘、脫毛、止汗、除臭等功效成分。
昨日,
記者走訪部分超市、百貨店及嬰幼兒用品市場發現,
有5種暢銷品牌號稱具有“美白”“嫩白”等功效。
比如嬰兒特潤嫩白霜、兒童溫和潤白潔面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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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調查, 目前本市正規管道銷售的所有兒童化妝品, 在瓶底、瓶身、產品包裝盒還有產品附帶掛牌上, 都明確帶有成分標示。 據不完全統計, 除兒童爽身粉外, 沐浴露、洗髮精、潤膚霜、潤膚露等所有產品的成分標示所含元素均超過10種。 以某品牌某款嫩膚露為例, 其配方包括水、甘油、香精、鯨鈉醇等成分, 總數超過25種。 記者調查後發現, 僅大坪某超市里, 超過九成的知名兒童化妝品都含有香精成分, 不過在外包裝的標示中, 並未出現防腐劑。
新規推廣效果有待考驗
對於新規, 多數消費者持歡迎態度。 記者在賣場隨機採訪了幾位消費者, “給孩子買這類產品時肯定要看看有沒有有害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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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 也有一些消費者表示, 雖然新規的出發點尚好, 但是否達到預期的效果, 還需要時間考驗。 在我市一家國有銀行供職的楊小姐提出, 在新規中卻多處出現“應堅持”“應選用”“不鼓勵”等字眼, 這讓她不禁產生疑問:新規是否是強制性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