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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多動症的診斷和標準

[症狀標準]
(1)注意障礙, 至少有下列4項:
①學習時容易分心, 聽見任何外界聲音都要探望;
②上課不專心聽講, 常東張西望或發呆;
③做作業拖拉, 邊做邊玩, 作業又髒又亂, 常少做或做錯;
④不注意細節, 在做作業或其他活動中常常出現粗心大意的錯誤;
⑤丟失或特別不愛惜東西(如常把衣服、書本等弄得很髒亂);
⑥難以始終遵守指令, 完成家庭作業或家務勞動等;
⑦做事難於持久, 常常一件事沒做完, 又去幹別的事;
⑧與他說話時, 常常心不在焉, 似聽非聽;
⑨在日常活動中常常丟三拉四。
(2)多動, 至少有下列四項:
①需要靜坐的場合難於靜坐或座位上扭來扭去;
②上課時常小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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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玩東西, 或與同學講悄悄話;
③話多, 好插嘴, 別人問話未完成就搶著回答;
④十分喧鬧, 不能安靜地玩耍;
⑤難以遵守集體活動的秩序和紀律, 如遊戲時搶著上場, 不能等待;
⑥干擾他人的活動;
⑦好與小朋友打逗, 易與同學發生糾紛, 不受同伴歡迎;
⑧容易興奮和衝動, 有一些過火行為;
⑨在不適當的場合奔跑或高爬梯, 好冒險, 易出事故。
[嚴重標準] 對社會功能(如學業成績、人際關係等)產生不良影響。
[病程標準] 起病於7歲前(多在3歲左右), 符合症狀標準和嚴重標準至少已6個月。
[排除標準] 排除精神發育遲滯、廣泛發育障礙、情緒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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