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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學習語言的方法和目的

1981年, 希費爾布希和麥考密克在研究兒童獲得語言能力的基礎上, 總結了以下三個重要問題:

(1)兒童在學說話時經常說什麼(兒童的感覺一運動能力和概括能力與語言發展之間有什麼關係)?

兒童說話的內容往往是他們所處環境中的事物, 事件及其關係, 他們尤其喜歡談論那些看得見、摸得著、經常與之接觸的事物。 許多孩子最初學會的物體名稱是“球”, “地毯”或“小甜餅乾”, 人物名稱是“媽媽”或“小貓”, 與人交往的詞彙是“不”和“請”, 行為詞彙是“再見”、“離開”或“下地”。 看來, 他們掌握新物體名稱的主要依據是事物的感性特徵(如形狀、顏色、大小、聲音、結構和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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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兒童最初學說話時是如何掌握語言的形式和結構的(他們是如何學會使用語言的)?

嬰兒簡單地發聲是他們最初與人交流的方式。 隨著年齡增長, 這種聲音會逐漸演變為成人的語言。 孩子必須學會使用常用詞彙和句子, 才能進行更複雜和更高級的交流。 父母對孩子講的話一般來說適合於孩子的認識水準。 他們通過與孩子談論大家(孩子和父母)正在做的事情來不斷給孩子上“語言課”。 父母還不斷變化與孩子交談的方式, 使孩子的話吉與認識發展相適應, 從而擴大孩子的知識面和加強他們的語言能力。

(3)孩子是如何學會使用語言的(他們是如何學會用語盲來滿足自己的交流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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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問題與語言的實用性有關-在同父母的最初接觸中, 孩子們發現自己發出的聲音可以影響父母的行為;同時, 父母發出的聲音也會影響他們的行為。 瞭解到聲音的這種作用後, 孩子便開始通過比劃物體和指揮別人的行動來有意識地與別人交流。 他們會發現自己的語言可以產生某些因果關係。 2歲的正常孩子可以掌握講話的基本規律, 即要想使交流取得效果, 就必須把握講話的時機、經常重複說過的話和把話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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