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是流動的, 可以停下來。 比如, 兒童可能會認為, 光照在牆上, 會像水流到某個地方一樣, 在接觸的那個地方會留下些什麼。 如果用光照一張紙、一面鏡子, 兒童可能會說鏡子把光“反”回來了, 但紙把光留在那裡了。
光就像液體一樣可以混合在一起。 我們的日常經驗是當把兩種顏色的東西混在一起時, 會得到一種介與這兩種顏色之間的一種顏色, 比如, 把紅色的顏料和藍色的顏料混在一起, 通常會變成紫色。 但對光來說, 情況與此很不相同。 兒童認識不到這種差異, 他們通常會用液體混合的知識來解釋不同顏色的光之間的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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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與光的接觸物之間會產生摩擦。 他們會說, 為什麼光會隨著距離加大越來越弱呢?這是因為空氣與光之間有一個摩擦力, 這就使得光越來越弱, 最後就什麼也沒有了。 有的兒童認為, 相同的光在黑夜會比在白天傳得更遠, 那是因為光在白天傳遞時會有更大的摩擦力。
談到光, 就不得不與人們的視覺聯繫在一起。 對兒童來講, 光和“看見”之間是一個什麼樣的關係呢?
關於這些研究結果, 有如下幾點需要說明:
第一, 研究物件的年齡都比較大, 甚至是大學生及更年長者, 其目的主要是瞭解他們在進行科學學習過程中存在的一些問題。
第二, 如果單從語言的角度來看, 兒童對光的某些方面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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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對於兒童來說, 他們通常難以區分光與光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