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眼或雙眼視力低下, 常在0.3以下, 且不能用鏡片矯正, 眼底檢查正常。 對單個視標的識別力比對同樣大小排列成行的視標的識別力要高得多(增進2行~3行), 這稱為擁擠現象或分開困難。 此類患者多伴有眼位偏斜或眼球震顫、注視性質異常等特徵。
兒童弱視的眼檢要點
1、對於年滿周歲的兒童, 無論發現雙眼正常與否, 都應按常規由專業眼科醫生做一次全面檢查, 看看是否存在小兒弱視的可能。 正常情況下, 兒童滿4周歲時眼球發育成熟, 視力應當正常。
2、幼稚園的小朋友應每6個月檢查一次視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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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弱視的常用治療方法
1、穿針穿珠訓練:患兒戴了矯正眼鏡後, 用紅線穿針或穿珠子, 每次穿200—300根針或200—300粒珠子, 促使多用近目光。 以提高視力。
2、紅光閃爍刺激法:患兒戴矯正眼鏡後, 用弱視眼從觀察孔中看閃爍性的紅光, 每次10—15分鐘, 每曰兩次。
3、幼兒治療:檢查幼兒視力可用兒童視力表, 或用大小不同的玩具在不同的距離估計幼兒視力。 最精確可靠的檢查是視覺誘發電位法。 1—2歲幼兒被發現有一眼弱視, 可在醫生的指導下, 用1%阿托品油膏塗健眼, 每曰一次, 連續三個星期後休息一個星期作為一療程。 每做完兩個療程後檢查一次, 並決定是否繼續治療。 上述治療, 可持續到幼兒能夠合作擴瞳驗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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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遮蓋治療:當患兒配戴矯正眼鏡後, 在醫生的指導下, 用塑膠布或黑布制的遮眼罩將健眼徹底遮住, 迫使弱視眼看物, 使弱視眼得到鍛煉而增加視力。 遮蓋健眼多少天放開一天, 或雙眼交替遮蓋的比例, 應根據患兒視力的高低及年齡的大小而靈活掌握。 遮蓋健眼要徹底, 不能使患兒用健眼偷看, 進行遮蓋療法要有恒心, 不能中斷, 否則會明顯影響療效。 要特別注意, 每進行遮蓋療法4個星期, 必須檢查兩眼視力, 觀察弱視眼視力有無進步, 被遮眼視力有無退步。 如被遮眼視力沒有退步, 可繼續作遮蓋如被遮眼視力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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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光學藥物壓抑療法:本法應用時較為複雜, 需在醫生指導下施行。 首先兩眼放瞳驗光, 充分矯正屈光度數, 根據弱視眼的視力調整兩眼屈光度數後配眼鏡。 然後, 健眼每曰滴1%阿托品藥水一次, 迫使弱視眼看遠或看近, 以鍛煉弱視眼, 使弱視眼的視力不斷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