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兒童心理的研究方法獨具特色,
這些方法是:
1、觀察法
瓦龍認為,
兒童心理學從一開始就採用了觀察法,
並且正是依靠這個方法才取得成就的。
觀察法是反映客觀的方法,
但是也極易混入主觀因素。
為了全面而確切描寫,
觀察時就要有所選擇,
同時也要使用“參考體系”,
即那些能加以說明並和原有的知識經驗體系相配合的現象。
另外,
他還要求觀察者掌握一個重要的原則:方法要結合觀點。
只有正確的觀點,
才能保證正確的方法,
才能得出正確的結果。
2、實驗法
瓦龍認為,
對3歲前的兒童不能使用實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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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實驗法是在一定條件下的觀察法。
為了便於觀察而改變兒童生活的自然條件,
會使兒童的心理發生不自然的變化,
這樣做毫無疑問是得不出正確的結果的。
他認為在有的實驗中,
可以不改變物件而只改變觀察的工具,
這就是把觀察法和自然法結合起來,
即自然實驗法。
3、臨床法
瓦龍指出,
臨床法在處理病態心理的兒童時,
可以根據結果來倒推原因;研究病態兒童的某種典型行為。
就可能瞭解他們的心理活動或機能的發展速度。
臨床法有助於診斷發展不正常的兒童,
預料他們能夠適應哪些生活,
並且在對正常發展的兒童的生活及教育指導上,
具有重要意義。
4、測驗的統計法
瓦龍認為數量上的統計雖然有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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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可以運用。
在統計任何一個心理特徵的數量時,
不要為表面現象所迷惑,
必須仔細觀察。
如果是進行智力測驗,
測驗的目的是為了要把兒童智力發展的最高水準表現出來,
這就需要利用統計法來補救測驗法的不足,
進行一些核對和校正。
在瓦龍看來,
測驗和統計法對分析個別心理特徵或許可以作出某些貢獻,
但對於綜合地表現一個人的心理整體,
則是無能為力的。
應當指出,
瓦龍的研究方法,
其特色不在於方法本身,
而在於統帥其方法的觀點,
即在運用研究方法時,
要運用辯證唯物主義觀點來認識現實的不斷形成的及其變化的規律,
只有這樣才能表達客觀現實的本質。
因此,
瓦龍堅決反對在研究兒童時與其周圍環境相脫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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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反對A·比納制定“發展的階梯”,
只從智力和單純數量方面去研究兒童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