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觀察法
瓦龍認為, 兒童心理學從一開始就採用了觀察法, 並且正是依靠這個方法才取得成就的。 觀察法是反映客觀的方法, 但是也極易混入主觀因素。 為了全面而確切描寫, 觀察時就要有所選擇, 同時也要使用“參考體系”, 即那些能加以說明並和原有的知識經驗體系相配合的現象。 另外, 他還要求觀察者掌握一個重要的原則:方法要結合觀點。 只有正確的觀點, 才能保證正確的方法, 才能得出正確的結果。
2、實驗法
瓦龍認為, 對3歲前的兒童不能使用實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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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臨床法
瓦龍指出, 臨床法在處理病態心理的兒童時, 可以根據結果來倒推原因;研究病態兒童的某種典型行為。 就可能瞭解他們的心理活動或機能的發展速度。 臨床法有助於診斷發展不正常的兒童, 預料他們能夠適應哪些生活, 並且在對正常發展的兒童的生活及教育指導上, 具有重要意義。
4、測驗的統計法
瓦龍認為數量上的統計雖然有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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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當指出, 瓦龍的研究方法, 其特色不在於方法本身, 而在於統帥其方法的觀點, 即在運用研究方法時, 要運用辯證唯物主義觀點來認識現實的不斷形成的及其變化的規律, 只有這樣才能表達客觀現實的本質。 因此, 瓦龍堅決反對在研究兒童時與其周圍環境相脫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