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中國, 意外傷害是0~14歲兒童的首要死因。 2000~2005年, 我國0~14歲兒童因意外傷害所致的平均死亡率為20.1/10萬人, 占0~14兒童總死亡的19%。 平均每年近50, 000名兒童, 平均每天有近150名兒童因意外傷害而失去生命。
2. 兒童傷害死亡只是傷害的冰山一角, 在每一位死亡者背后, 還有著上百兒童因此而終身致殘。
3. 意外溺水是兒童意外傷害的首要死因(餅圖)(2000~2005年中國衛生部統計全國死亡統計數據)
· 10個因意外傷害而死亡的0~14歲兒童中, 有近6個是因為溺水身亡的。
· 其中4歲以下幼童占52%, 5~9歲兒童占23%。
· 當兒童溺水時, 2分鐘后便會失去意識;4~6分鐘后身體便遭受不可逆反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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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000~2005年兒童意外溺水的逐年發展趨勢。 (2000~2005年中國衛生部統計全國死亡統計數據)
· 溺水在所有兒童意外傷害死因中所占的比重, 6年來持續保持在一半以上的水平, 趨勢有增無減。 (柱圖)
研究方法
1. 回顧性研究
· 2000~2005年中國衛生部統計全國死亡統計數據
· 2000~2005年0~14歲中國人口統計數據
· 2000~2004年全球兒童安全網絡和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合作的關于中國三城市(北京、上海和廣州)兒童意外傷害兒童醫院部分數據
2. 文獻檢索和分析:
·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發布的《溺水干預措施與危險因素分析》
· 新西蘭Safe Kids相關法規資料
3. 現場調查
· 2007年, 全球兒童安全網絡-中國對家長關于兒童溺水的認知實施的調查(城市:北京、南京、上海、杭州、成都和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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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0~14歲兒童意外溺水基本情況
· 年齡:0~14歲兒童溺水死亡占全部溺水死亡的56.04%
· 性別:0~14歲年齡組男孩溺死率是女孩的1.63倍。
· 城鄉差異:農村明顯高于城市, 農村溺死兒童數量是城市的近5倍。
溺水后的負擔
1. 就診的兒童溺水者中, 41% 為重度傷害。
2. 就診的兒童溺水者中36%死亡, 居各類意外傷害導致兒童死亡之首。
3. 北京、上海、廣州兒童醫院2000~2004年住院病例顯示:
- 因意外溺水住院高發年齡段為:上海和廣州1~5歲, 北京為5~9歲。
- 所有因意外溺水入院的兒童中, 一半以上(51%)的兒童未痊愈(包括好轉, 未愈甚至死亡)
- 意外溺水兒童平均住院時間為9.3天, 最短的也需要1周, 最長的超過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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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外溺水兒童平均醫療花費為:1000~3999元(47%), 4000~9999(23%), /或者可以說平均花費近6000元(平均5614元), 此花費還不包括營養費, 父母的誤工費, 交通費等。
家長對溺水的認知率低
2007年, 全球兒童安全網絡在北京、南京、上海、杭州、成都和福州進行了一項關于溺水預防的認知調研, 3462名有3歲至6歲孩子的家長參與了問卷調研。 主要的結果顯示:
· 對溺水原因——家長看護不夠(即ABD選項)的認知, 6城市的家長大多數都已經認識到, 但乃有近3成的家長沒有充分認識到, 其中上海家長對幼兒家中溺水的主要危險原因認知明顯較低, 北京最好。
幼兒家中溺水的主要危險原因:
當幼兒在浴缸或浴盆中時 A: 家長離開做其他家務 B: 家長離開與來客談話;D家長離開接聽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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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要原因: C:家長沒有選擇大小合適的浴缸
§ 對于排水管道所產生的巨大吸力常是溺水發生的主要原因的認識
在接受問卷調查的3462名家長中, 一半家長(1726名, 50%)對管道吸力所致的溺水, 這一城市中更易發生的新型溺水有所認識。 但6城市仍有近4成家長(1299名, 38%)認為這種形式的溺水最可能發生在海濱浴場。
§ 對溺水兒童的緊急救助措施
在6城市接受問卷調查的3462名家長中, 超過一半家長(2126名家長61%)知道溺水中末期的急救方式;但仍有近4成家長(1336名, 39%)不知道正確的急救方式(建議寫入溺水報告中)。
§ 6城市之間,
o 福州的家長明顯認識不足
o 成都10個家長中只有1個家長(11%)知道正確的急救方式。
o 上海、南京、杭州等沿海城市對此認識較好, 約9成家長都知道正確的處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