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意外傷害一旦發生, 如當事者具有救護、自救的知識, 能冷靜、沉著、迅速地採取急救措施, 往往能在很大程度上爭取時間, 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 減少兒童傷殘和死亡。 兒童意外傷害按其輕重可分為以下三類:兒童意外的類型與處理原則
1、迅速危及生命的如淹溺、觸電、雷擊、外傷大出血、氣管異物、車禍和中毒等。 這一類事故必須在現場爭分奪秒進行搶救, 防止可以避免的死亡。
2、另一類意外傷害雖不會頃刻致命, 但也十分嚴重如各種燒燙傷、骨折、毒蛇咬傷、狗咬傷等, 如遲遲不作處理或處理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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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意外傷害需要急救處理的是前兩類, 急救處理的原則是: (1)搶救生命首先要注意的是受傷兒童的呼吸、心跳是否正常。 如果受傷兒童心跳、呼吸不規律, 快要停止或剛剛停止, 當務之急就是設法暫時用人為的力量來幫助病兒呼吸, 以其恢復自主呼吸, 支持病兒心臟正常功能。 在常溫下, 呼吸、心跳完全停止4分鐘以上, 生命就會岌岌可危;超過10分鐘, 病兒很難復蘇。
因此, 當病人的呼吸、心跳發生嚴重障礙時, 如果不立即進行急救, 只等送醫院再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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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預防併發症在搶救病兒時要儘量預防和減少併發症的出現和以後留下後遺症。 如兒童摔傷或墜落傷時可發生脊柱骨折。 當病兒脊背疼痛疑有脊柱骨折時, 應嚴禁讓病兒走動, 轉運時一定用木板作擔架運送。 如果讓病兒走動, 或用繩索等軟擔架運送, 或抱背著轉送, 都可能因脊椎的活動而損傷脊髓神經, 造成截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