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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文學理論

概念定位

兒童文學包括:童話故事、寓言故事、神話故事、成語故事、謎語大全、民間故事、兒童故事、格林故事、幽默故事、兒童詩歌、兒童笑話、上下五千年

司徒秀薇在《怎樣指導初小學生的閱讀》一書裡指出:兒童的行為均以“追尋快樂, 減少痛苦”為原則。 如果在他的經驗中, 覺得看書或聽故事是一件享受的事, 他會將它們與積極的感受連成一片。 因此, 兒童文學的最基本原則, 在於可以導引兒童享受閱讀的過程, 否則, 一本書的內容不管怎樣好, 如果不能引起兒童的閱讀興趣, 也是失敗之作。

簡單而言,好的兒童文學該符合以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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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大量高☆禁☆潮吸引兒童閱讀,避免過長的描述

2)人物角色鮮明,並有突出的故事骨幹

3)有教育意義

可讀性特徵

可讀性, 狹義的界定, 是指容易被瞭解的程度。 根據辛普森(E.Simpson)在WorldBookEncyclopedia“可讀性公式”一節中, 歸納了六個影響可讀性的重要因素:

1.句子的平均字數。

2.常用字的多寡。

3.字彙的平均音節數。

4.長而複雜的句子數。

5.抽象觀念的多寡。

6.人稱代名詞的使用。

以針對兒童的興趣與教育並重為特徵, 由於某些兒童文學具啟發性與教育性, 成人也適合閱讀。

許多成人作品引用了童話故事而改編(如《一千零一夜》原著、《令人戰慄的格林童話》系列), 在購書時要先弄清楚, 欲購買的的書籍是從什麼語言、依據什麼版本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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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仔細審閱其序、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