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 我不能給。 ”三歲的羅傑大叫, 同時張開雙臂試圖將147塊積木護到自己的胳膊底下。 “我需要它們”, 他大聲抗議。
顯然, 羅傑的行為違背了“分享”這一準則。 那麼, 我們能說羅傑是一個自私、淘氣、被寵壞了的孩子嗎?也許不能。 因為, 該年齡段特定的道德感決定了, 他只是簡單地思考問題, 自然地按自己的想法去行事。
有關專家告訴我們, 道德包括道德認知、道德情感和道德行為。 同情心、利他主義、分享等親社會行為都是與個體的認知發展相一致的, 並受認知發展的限制, 因此, 兒童的道德發展也是一個逐漸形成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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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前兒童正處於前運算思維階段, 思維具有具體形象性、表面性、固定性等局限性, 因此相應地在判斷對與錯方面, 也存在以下幾個特點:
1、絕對性。
凡事常常都是好的或常常都是壞的,
在他們眼裡,
一個行為是有意還是無意並不重要,
他們不看動機,
只看結果。
2、取決於身體傷害的程度。
身體傷害越嚴重,
就認為錯得越糟糕。
3、取決於一切行為是否會招來懲罰。
如果受到處罰就認為是錯的。
4、規則。
規則是從來都不應該打破的,
破壞規則就是錯的。
5、從自己的角度出發。
兒童很難站在別人的角度上考慮問題。
因此, 羅傑可能就認為, 積木是我先拿的, 我有權佔有, 打破了這個規則就是錯的;另外, 他從自己的角度出發, 認為我需要它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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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這樣, 我們還是應幫助孩子形成正確的道德認知和道德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