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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的思想和知識有合法地位嗎

一般說來, 我們可以把弱勢群體分為兩大類, 即生理性弱勢群體和社會性弱勢群體。 前者淪為弱勢群體, 有著明顯的生理原因, 如兒童、老年、殘疾;後者則基本上是社會原因, 如下崗、失業者等。 嚴格意義上講, 弱勢群體是一個相對的概念, 它是相對于強勢群體而言的。 比如, 從性別的角度而言, 女性是弱勢群體;從年齡的角度而言, 老年人是弱勢群體;從城鄉差異的角度來看, 廣大農民是弱勢群體;從體能狀況的角度來看, 殘疾人是弱勢群體。

從心理學和教育學的角度來分析, 我們可以看到, 兒童是一個特殊的弱勢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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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理上, 他們是當然的弱勢:他們的動作、力量、速度、身高與成人有著明顯的差異;在知識經驗上, 他們沒有成人懂得多, 他們沒有成人能說會道。 當這兩方面結合起來的時候, 兒童就可能完全淪為典型的弱勢群體:生理和心理上都是弱勢群體。

弱勢群體的一個很顯著的特徵就是他們的“脆弱性”和“易受傷害性”。 弱勢群體的利益通常得不到保障, 他們的思想、他們所發出的聲音沒有人關注。 對處於弱勢群體的兒童而言, 他們的知識成為了一種受壓迫的知識, 是一種長期被剝奪了合法性的知識。 因為“無論是在原始社會、古代社會還是現代社會, 只有符合一定知識型所制定的知識標準的知識或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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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能成為合法的知識, 才能享有知識的權力。 否則, 就會受到知識政體的排斥和壓制, 成為知識王國的‘奴隸’”。 不管是過去, 還是現在, 兒童的知識還在為取得其合法地位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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