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兩歲以後的幾年間.兒童關於物理世界的原始知識開始發生一系列的變化, 並能對事物做出各種更細微的分辨。 兒盤心目中出現的本體論是一個已經被仔細研究過的領域:‘兒童能辨識出實體的類型, 以及能在它們之間列舉出各種區別。
首先, 這種區別是十分粗糙的, 例如分出有形的實體(皮球、糖果)與無形的事物(時間、天氣、愛)。 接著.在同一個範疇內開始劃分區別, 例如有些物體會移動, 有些不會, 有些能以自己的力盆移動, 而其他一些則必須被某種外在的力量推動。 兒宜瞭解:人可以把任何物體或實體當作思考的物件或說話的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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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能劃分出這些區別, 大概不是什麼令人驚訝的事。 但是如凱爾(FrankKeil)研究所證實, 兒童的本體論在本質上並不僅僅是做出越來越精細的區分。 兒童也做判斷, 決定關於某個類別、類別之內以及不同類別之間有哪些推論才是正確的。 因此, 他們一且決定某個物體是沒有生命的.他們就會認為它沒有感覺, 沒有思想, 也沒有願望。 分類是不能違背物體的整體類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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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發展的本體論有其重要性, 原因有二。 第一, 兒童怎麼想出把實體分成各種類型, 將影響到他們發展出關於這些類型的各種理論.以及他們使用哪些推理方法。 例如, 兒意關於機械力學的各種理論可應用於他們認為是類似機器的實體上.而他們關於心理現象的各種理論則會縮小範圍被運用到他們認為的“感覺實體”或是“活的實體”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