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由可計數的物體所構成的世界裡, 還要有一些關於物質行為的羞本概念。 就像物理學家兼教育家迪塞沙(AndreaDiSessa)所提出的, 這些理念非常有力。 他借用了歌德發明的一個詞, 把這些理念稱為“現象學的原始概念.。
這些幼盤自然就有的荃本概念的例子包括:把物體劃分為硬的和軟的兩種;相信衝力越大效果就越明顯(即使阻力加大使效果減弱亦然);相信物體會朝頂定的方向前進。 無論原先前進的速度或方向是什麼。 對於日常生活的大部分的用途, 這些關於物體行為的假設是夠好的了•實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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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這樣的原始理念.強有力地影響學前兒盆對他們周圍物體的看法。 其中之一是跟支配物體行動的各種原理有關。 大約從三歲開始, 兒童能夠區分那些粉來是以自己的力t移動的物體和不能如此移動的物體。 根據格爾受和她的研究小組的說法, 前者被認為是有“內臟’的, 也就是有內在的機制使得它們能依照自己的盤志移動。 而後一組物體則只能經由外力推動才能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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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有人認為這些理論潛伏在兒盆的心中, 只有在實臉者提出適當的問題時才會出現。 然而, 我自己的經臉是.兒童在面對問題時, 隨時都會自覺自發地動用這些力學原理。 就在我準備寫這一章的同一天, 我向我太太埋怨說車子又不能發動了, 而我不知道原因何在。 四歲半的兒子本傑明, 自告奮勇地提出建議:“我知道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