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5年8月在瑞士日內瓦召開的關於兒童福利的國際會議上, 首次提出了“國際兒童節”的概念。
這次大會有54個國家的愛護兒童代表, 聚集在瑞士日內瓦舉行“兒童幸福國際大會”, 通過《日內瓦保障兒童宣言》。 宣言中, 對於兒童精神上應有的享受、貧苦兒童的救濟、兒童危險工作的避免、兒童謀生機會的獲得, 以及怎樣救養兒童等問題, 均有熱烈討論。
自此次大會後, 一方面藉以鼓舞兒童, 讓兒童感到幸福、快樂, 另一方面也為引起社會重視與愛護, 各國政府都先後規定“兒童節”。
1949年11月國際民主婦女聯合會在莫斯科召開執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