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連續性。 即在整個兒童時期是不斷進行的, 但各年齡並非等速進行, ~般年齡越小, 增長越快。 出生後頭3個月生長最快, 以後逐漸減慢, 到青春期又猛然加快。
(2)規律性。 一般遵循由上到下、由近到遠、由粗到細、由低級到高級、由簡單到複雜的規律。 如出生後運動發育的規律是:先抬頭, 後挺胸, 再會坐、立、行(自上到下);從臂到手, 從腿到腳活動(由近到遠);先會手握, 後用手指端摘取(從粗到細);先會畫直線, 進而能畫圓、畫人(由簡單到複雜);先學會觀看和感覺事物,
Advertisiment
(3)個體差異性。 雖有上述規律, 但在一定範圍內由於遺傳、性別、環境、教養等因素的影響而存在著相當大的個體差異。 如某一兒童的身心發育可能提前或落後於他的年齡階段, 兒童之間的體力、能力、氣質等也存在個體差異。 因此, 在實施教育與訓練時, 既要以兒童身心發育的年齡特徵為依據, 又要照顧到兒童身心發育的個別特徵, 這樣才能促進兒童身心的健康發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