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社會隨著電子產品的出現,
越來越多的青少年患上了近視眼,
因此,
許多年輕的家長都知道要讓自家的孩子預防近視,
然而知道要讓孩子預防遠視的家長卻不是很多,
殊不知,
遠視眼比近視眼還要更糟糕。
目前,
大多數人對遠視眼的瞭解還比較少,
甚至存在著種種對遠視眼的錯誤認識,
比如“配眼鏡是近視眼的事”,
“遠視眼不影響學習和工作”,
其實,
這些觀點都是不科學的。
如果將一個人的眼球看成是一個球體的話,
它有三個軸,
即縱軸、橫軸、矢狀軸(即眼軸),
一個正球體三個軸的長度是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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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出生後,
由於眼球小、眼軸短而呈出一個扁球形,
即遠視型眼球,
一直到6~8歲的時候,
才逐漸長成三軸長相等、約24mm左右的正球體,
即正視型眼球,
如果眼軸再繼續增長,
才成為近視眼。
所以,
一般來說,
嬰幼兒的近視眼僅約1%~1.5%,
而90%以上的學齡前兒童其實都可能存在有遠視,
當然,
這群有遠視的學齡前兒童中絕大多數又都是生理性的,
是眼睛正常發育的表現,
然而,
也有20%~25%的遠視是異常的,
或是病理性的,
它是導致學齡前兒童視力低下及眼發育不良的主要原因,
應引起年輕父母足夠的重視。
所謂遠視眼,
就是外界景物的反光進入眼內屈光系統後,
焦點落在視網膜的後面,
不能在視網膜上清晰成像,
導致看遠看近均不清楚的眼部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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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因為兒童睫狀肌和晶狀體的調節能力強,
能使眼內屈光鏡晶體變凸增加屈折光線力度,
將視網膜後的焦點移在視網膜(底片)上,
使輕度遠視隱而不露,
因而表現出了視力良好的假像。
但如果遠視程度較深時,
眼睛本身的調節力就很難彌補這種差異了,
這個時候就會出現明顯的視物不清。
為了看清目標,
只能縮短距離使影像目標放大,
以此來增加辨認能力,
所以表現出貌似近視的姿態,
我們稱之為“遠視型近視表現”,
像這種情況時,
我們應該要注意與近視眼相鑒別開來,
切不可按近視去配眼鏡,
以免加重了眼睛調節的負擔。
當遠視眼患者眼睛的調節能力被迫加強後,
將會增加內直肌的興奮性,
如果其中一隻眼睛的遠視程度較嚴重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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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使該眼看清物景,
這只眼睛就會繼續增加調節力度,
最後,
導致這只眼睛成了內斜眼,
許多斜視眼患者都習慣于用注視眼工作和學習,
而將不使用的斜眼擱在一邊,
這樣,
時間一長,
斜視眼又將會成為了弱視眼。
另外又由於內直肌長期過度收縮,
致使肌肉長期處於疲勞症狀而出現了眼球酸脹,
眼眶疼痛,
同時伴有頭昏腦脹等,
這個時候患兒可能會出現上課精神不集中,
記憶力不佳,
討厭看書寫字等,
進而影響了學習成績。
因此,
如果家長發現自家的孩子看電視距離近或歪頭/眯眼,
或訴說看書稍久就會感到字跡模糊、眼脹、頭疼等時,
建議立即帶孩子去醫院檢查下,
如果孩子被定為遠視眼(含遠視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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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需要按醫生吩咐(包括配戴合適眼鏡、弱視治療等)進行適當的治療,
爭取在7歲前將視力提升至正常,
切不可拖延,
以免形成鬥雞眼/對眼(內斜)和弱視,
如已經患弱視了,
則更應該要及早治療。
對於
兒童遠視的治療來說,
年齡越大,
治療效果越差,
想恢復正常就變得越困難,
最終將可能會造成終身痛苦和遺憾。
在治療上,
對於低度遠視(即3個屈光度以下)的患兒來說,
由於低度遠視的小兒多為生理性遠視,
所以如果視力正常或接近正常,
且無眼睛疲勞感,
可不治療(不配眼鏡);有視力疲勞症狀不伴弱視者,
以消除不適症狀為主要目的,
可適量配鏡,
保留0.5~1個屈光度。
對於中高度遠視(即在3個屈光度以上)的患兒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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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近視力都會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大部分會伴隨弱視甚至有視力疲勞症狀,
對這些患兒以治療弱視和消除視力疲勞症狀為主要目的,
可分階段配鏡,
但首次配鏡以最好視力的最高度數為原則,
待適應3-6個月後再調整佩戴鏡片度數。
總之,
對於兒童遠視的問題,
家長切莫等閒視之,
也不能不經治療就隨意給孩子使用市面上的產品和藥物,
這些錯誤的觀念和做法不但會貽誤孩子的治療,
還會導致病情變得更加複雜,
家長們應該做的是,
發現孩子眼睛有異常時,
應儘快到正規醫院進行系統檢查並遵循醫生的治療方案,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