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CDC(國家疾病控制中心)的“兒童鉛中毒指南”指出, 血鉛水準超過或等於100ug/L, 無論是否有相應的臨床症狀、體症及其他血液生化變化即可診斷為鉛中毒, 並且把兒童的血鉛水準分為五級, 用以表示不同的鉛負荷狀態。
Ⅰ級:流產、早產, 胎兒宮內發育遲緩);
Ⅱ級:100-199ug/L。 可影響神經傳導速度和認知能力, 使兒童易出現頭暈、煩躁、注意力渙散、多動;
Ⅲ級:200-449ug/L。 可引起缺鈣、缺鋅、缺鐵, 生長發育遲緩, 免疫力低下, 運動不協調, 視力和聽力損害, 反應遲鈍, 智商下降, 厭食、異食, 貧血, 腹痛等;
Ⅳ級:450-699ug/L。 可出現性格改變, 易激惹, 攻擊性行為, 學習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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Ⅴ級:≥700ug/L。 可導致多臟器損害, 鉛性腦病, 癱瘓, 昏迷甚至死亡。
對於60ug/L以下鉛中毒兒童, 以預防為主。 Ⅱ~Ⅲ必須在醫生指導下以國家認定驅鉛食品做驅鉛治療, 才能使鉛中毒兒童儘快康復。 Ⅳ~Ⅴ應在於48小時內複查血鉛, 如獲證實, 應立即予以驅鉛治療, 同時進行染鉛原因的追查與干預。
注:世界發達國家兒童血鉛標準以低於60ug/L為相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