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爾夫認為:“……原始的音樂是接近土壤的、自然的、機體的、能為每個人學會和體驗的、適合兒童的”。 從其原始性兒童音樂教育觀出發, 奧爾夫指出, “原素性音樂永遠不是音樂本身, 它是同動作、舞蹈和語言聯繫在一起的”, “音樂來自動作, 動作來自音樂”。 對於處在個體發展原始或者初級階段的兒童來說, 獲得全面、完整的綜合性審美體驗是十分重要的。 從藝術的本原來看, 音樂、語言、舞蹈本身就是連在一起不可分割的, 兒童從事音樂學習行為實際上就是人類原始藝術活動的一種再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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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綜合性藝術觀指導下, 奧爾夫不僅教兒童唱歌識譜, 而且也教兒童演奏樂器。 在教兒童演唱、演奏的同時, 還結合自由朗誦、即興舞蹈、歌唱和奏樂來進行藝術實踐活動, 並鼓勵兒童在活動中身心投入地進行創作、表演、欣賞、交流與評價。 奧爾夫認為:這種創作、表演、欣賞三位一體, 歌、舞、樂三位一體的綜合教學是為了給兒童創造獲得全面、豐富、綜合審美體驗的機會。
(二)在課程內容上, 奧爾夫強調一切從兒童出發, 選擇最符合兒童天性的民歌、童謠、諺語等教學素材于兒童音樂教學中
奧爾夫教學體系的物件是所有的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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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爾夫體系的課程內容主要包括嗓音造型、動作造型、聲音造型三方面。 其中嗓音造型包括歌唱活動和節奏朗誦活動。 動作造型包括律動、舞蹈、戲劇表演、指揮和聲勢活動(所謂聲勢活動是一種用兒童的身體作樂器以此進行節奏訓練的極簡單又有趣的活動。 聲勢就是撚指、拍掌、拍腿、跺腳的簡稱)。 聲音造型即指樂器演奏活動。 奧爾夫認為:這種集詩、舞、樂、戲劇為一體的綜合性課程內容不僅符合人類生活的原始性、原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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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爾夫體系的教材也充分考慮了兒童音樂學習的特點。 這點可用奧爾夫本人寫的5卷學校音樂教材作為代表。 它的內容主要是來自德國兒童熟悉並喜愛的民歌、諺語、童謠和兒童遊戲。 因為奧爾夫認為只有來自兒童生活的教材, 才可能是最符合兒童天性的、最自然的、最富有生命力的東西。
(三)在課程方法上, 奧爾夫體系推崇主動學習音樂, 注重培養兒童的創造力
從原始性音樂教育觀出發, 奧爾夫推崇兒童主動學習音樂。 他說:“我追求的是通過要學生自己奏樂, 即通過即興演奏並設計自己的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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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兒童音樂欣賞時, 奧爾夫不是讓孩子們被動的聽, 而是借助一些輔助性符號, 隨著樂器的進行, 分聲步演奏打擊樂器, 這樣兒童不僅體驗到音樂的美妙, 而且瞭解了樂曲的節奏、結構和風格。 奧爾夫認為, 讓兒童主動學習音樂還應包括在課堂上老師的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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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一切原始形態的藝術活動都帶有自發性、創造性一樣, 奧爾夫宣導的原始性音樂教育的一個基本點就是創造。 奧爾夫明確指出“讓孩子自己去尋找、自己去創造音樂, 是最重要的”, “音樂創造有簡單複雜之分, 但從創造的本質意義上說, 兒童音樂的創造和音樂大師的創造具有同等意義, 同等價值”。 引導創作成了奧爾夫音樂教學體系的主要方法。
在教學中, 教師僅僅向幼兒提供一些原始性的材料(如最基本的音調、最基本的節奏、最基本的動作方法等), 教師被要求站在兒童的角度來主持展開音樂教學活動;兒童則主要是通過在範例和教師啟發引導下進行集體創作的音樂學習,兒童被要求即興編創歌詞或吟誦韻文;兒童被要求用自己創造的音響和圖形來記錄自己的音樂,創造自己的“樂譜”等等。通過兒童在即興基礎上所進行的綜合性創造過程,來培養和發展兒童的創造力。
教師被要求站在兒童的角度來主持展開音樂教學活動;兒童則主要是通過在範例和教師啟發引導下進行集體創作的音樂學習,兒童被要求即興編創歌詞或吟誦韻文;兒童被要求用自己創造的音響和圖形來記錄自己的音樂,創造自己的“樂譜”等等。通過兒童在即興基礎上所進行的綜合性創造過程,來培養和發展兒童的創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