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兒童骨損傷後的營養調理和功能訓練

兒童發生骨損傷後, 營養需求與膳食成為大多數家長關心的問題, 常常不得不向醫生請教。

骨折患兒除了在最初階段可能伴有輕微的全身症狀外, 其餘時間裡大多沒有全身症狀, 所以像一般健康兒童的日常飲食一樣, 選用多品種、富有各種營養的飲食就可以了。 要注意使食物易於消化和吸收, 慎用對呼吸道和消化道有不良刺激的辛辣品(辣椒、生蔥、芥末、胡椒)等。 在全身症狀明顯的時候, 應給予介於正常飲食和半流質飲食之間所謂的“軟飯菜”, 供給的食物必須少含渣滓, 便於咀嚼和消化, 烹調時須切碎煮軟,

Advertisiment
不宜油煎、油炸。

以上是骨折患兒的一般飲食原則。 為了更快更好地促進骨折癒合, 骨折病人還應根據骨折癒合的早、中、晚三個階段, 根據病情發展, 配以不同食物, 以促進血腫吸收或骨痂生成。

早期(1~2周):原則上以清淡為主, 如蔬菜、蛋類、豆製品、水果、魚湯、瘦肉等.忌食酸辣、燥熱、油膩, 尤不可過早施以肥膩滋補之品, 如骨頭湯等, 否則淤血積滯, 難以消散, 必致拖延病程, 使骨痂生長遲緩, 影響日後的功能恢復。

中期(2~4周):飲食上由清淡轉為適當的高營養補充, 以滿足骨痂生長的需要, 可在初期的食譜上加以骨頭湯、動物肝臟之類, 以補給更多的維生素A、D, 鈣及蛋白質。

後期(5周以上):受傷5周以後, 骨折部淤腫基本吸收, 已經開始有骨痂生長,

Advertisiment
主要應促進軟骨細胞向骨組織轉化的過程。 飲食上應注意增加營養, 調節鈣磷攝入比例, 補充足量蛋白質等。

除了適當補充營養外, 及時進行鍛煉也有助於骨折修復及骨功能恢復。 骨折固定患兒因肢體活動減少, 易產生肌肉萎縮、關節僵硬, 或因靜脈回流緩慢而造成肢體遠端腫脹, 故應鼓勵他們做肢體功能鍛煉, 以達到恢復肢體功能的目的。

功能鍛煉是促使骨折痊癒的重要因素, 經常維持肌肉的正常功能, 保持一定的關節活動, 可有效防止骨品質疏鬆, 增加血液迴圈, 有利於骨痂形成, 同樣也可推遲或減輕關節的退行性變化。

第一階段(傷後1~2周)為炎症消退期。 患處局部腫脹、疼痛, 骨折也容易發生再移位元,

Advertisiment
軟組織正處於修復階段。

功能鍛煉的目的是促進血液迴圈, 使腫脹早日消退, 防止肌肉萎縮和關節粘連。 此期功能鍛煉的主要形式是使患處肌肉做舒縮活動。 上肢骨折病人可作握拳、提肩活動, 握拳時使整個上肢肌肉用力, 而後放鬆, 活動肩關節時要彎腰至90度, 用另一隻手托住患肢的前臂作肩關節的環行活動。 下肢骨折病人可作股四頭肌收縮動作, 使整個下肢肌肉用力後再放鬆, 但不一定使膝關節屈曲。 踝關節骨折病人可做一些足趾背屈動作。

第二階段(傷後3~4周)為骨痂形成期。 患肢腫脹消退, 局部疼痛逐步消失, 軟組織損傷已漸修復, 骨折斷端部分纖維連接並在逐漸形成骨痂, 骨折的部位日趨穩定。

Advertisiment
此期鍛煉的形式除繼續進行患肢肌肉的舒縮活動外, 可在醫生的指導下, 逐步活動骨折附近的關節;上肢骨折者除作握拳、活動肩關節動作外, 還可做一些主動性的關節伸屈活動, 如活動腕關節、肘關節, 整個上肢的伸屈、外展、內收, 先由簡單動作開始, 逐漸增加, 動作須柔和緩慢, 隨著骨折的癒合, 活動次數可適當增加。 下肢骨折者可進行抬腿和髖關節伸屈活動, 並可上下肢結合, 進行攀扶站立, 逐步開始輕度負重活動。 下肢股骨骨折兒童, 在第4周後, 可用雙手撐床, 作抬臀、伸屈髖、膝關節等動作。 到4~6周後, 可起床扶拐活動, 但不能負重。

第三階段(傷後5~7周)為骨痂成熟期。 這時患處軟組織已恢復正常, 肌肉有力, 已有足夠的骨痂,

Advertisiment
一般接近臨床癒合, 除不利於骨折癒合的某一方面的關節活動仍需限制外, 其他的活動都可以進行, 活動的次數及範圍可擴大。

第四階段(傷後7~10周)為臨床癒合期。 此期病人的骨折已達臨床癒合, 功能鍛煉的主要形式是加強患肢關節運動, 使各關節迅速恢復正常活動。 上肢骨折病人可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活動。 下肢骨折病人可作上下坡、上下樓活動, 在拐杖或手杖保護下, 做一些負重活動。

相關用戶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