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心理上說, 此時是小兒發展自主性、堅持自己願望的時期, 小兒已把自己看作是獨立自主的人, 而不像周歲以前完全依賴母親滿足一切生理需要。 故小兒開始實現自己的個性, 有時表現出執拗, 對父母有“違抗”, 對別人的指導和吩咐不聽從, 經常說“不”。
小兒一方面在解決具體問題和情感方面依賴父母, 另一方面由於感覺和知覺進一步發展, 開始有較豐富的直覺思維、邏輯思維和想像活動, 有了意志和個性的表現, 道德行為也開始發生。 這是兩歲左右兒童的心理發展特徵。
為促使其心理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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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兒常表現出明顯的執拗性, 這是發育過程中的正常現象, 不應多加限制。
(2)鼓勵孩子自己去探索, 允許他自己動手做事, 引導他對生活的某些自理。
(3)幫助孩子順利地解決自身機能的控制, 如排尿、排便。
(4)對孩子不能不顧客觀實際, 提出各種苛刻的、不可能實現的要求, 嚴禁“牛不喝水強按頭”的教育方式, 避免孩子因不能實現父母要求而感到羞怯, 甚至發生反感和反抗性。
(5)耐心和友好地回答孩子提出的問題, 發展他的語言能力, 利用語言發展其思維活動和擴大交往, 不斷滿足他瞭解世界的要求。
(6)幫助孩子順利解決自立感和依賴感之間的矛盾。
(7)此時小兒雖然處於大腦發育旺盛時期, 但仍然較脆弱, 不要過多地給予環境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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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保證小兒充足的睡眠, 有利於身心健康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