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是由母親任意發揮, 講隨意編就的故事;一種是讀故事書, 最好是圖文並茂的兒童讀物。 內容宜短, 宜輕快和諧。 較易引起恐懼和傷感, 以及使人感到壓抑的故事, 如《灰姑娘》、《白雪公主》等就不宜選用。
講故事時母親應取一個自己感到舒服的姿勢, 精力要集中, 吐字要清楚, 聲音要和緩, 要防止平淡乏味的讀書, 應以極大的興趣繪聲繪色地講述故事的內容。
母親講故事時注意, 要把感情傾注於故事情節中去。 無論講什麼, 都要把自己作為故事中的人物來講, 並盡可能地使用"自己的語言", 少借用別人的話或人云亦云;必須對故事內容充分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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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講故事時可以通過適時地調節語音聲調使胎兒瞭解故事是怎樣展開的, 因為單調和毫無生氣的聲音是不可能喚起胎兒的感受性的。 可以充滿感情地朗讀, 同時使故事內容在自己的頭腦裡形成一個個具體的形象。 講到歡樂的情景時就興奮激動, 用歡快明朗的聲音;講到悲傷的場面時就聲音低沉;講到去冒險, 用充滿勇氣的聲調;涉及科學知識內容時, 就用嚴肅的語調, 一字一句地讀給孩子聽。
准媽媽對故事的語言要通過自己的五官來使其形象化, 以便更具體地傳遞給胎兒。 因為胎兒對母親的語言不是用耳而是用腦來接受的, 對胎兒講話時不能單憑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