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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類女性不宜服用緊急避孕藥

含大量孕激素的緊急避孕藥在短期內比短效避孕藥更容易引起噁心、嘔吐等不適, 而且, 停藥後由於體內孕激素水準突然下降, 可導致撤退性出血, 相當於使月經提前。 因此這八類女性不宜服用緊急避孕藥:

1、重大疾病患者

由於激素類藥物要在肝臟代謝, 從腎臟排出, 用藥會加重肝腎功能負擔, 故急、慢性肝炎或腎炎患者均不宜使用。

2、血液病及內分泌疾病患者

避孕藥會使凝血功能亢進, 並增加血栓形成的危險, 可使血糖升高, 影響甲狀腺功能, 所以各種血液病、血栓性疾病、內分泌疾病如糖尿病、甲狀腺功能亢進等患者均應避免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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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婦科腫瘤患者

由於婦科腫瘤、乳☆禁☆房疾病大多為激素依賴的疾病, 服用含有雌孕激素的避孕藥可加重病情, 應禁用。

4、精神病患者

生活不能自理的精神病患者, 可能會發生誤服錯服等情況, 產生不良後果。

5、月經稀少者

避孕藥可能會使月經進一步減少。

6、年齡在45歲以上者

該時期激素水準波動較大, 一般不宜用避孕藥避孕。

7、年齡在35歲以上但是吸煙的婦女

不宜長期服用, 以免卵巢功能早衰。

8、哺乳期婦女

避孕藥可抑制乳汁分泌, 並可經乳汁分泌而影響新生兒的發育, 因此, 哺乳期婦女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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