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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場所怎能任孩子“吵鬧”

案例:

一天,媽媽帶5歲的昕昕去一家書店看書。

書店很安靜, 有不少人在看書。 媽媽讓他在旁邊呆著, 可是他跑開了, 拿起一個玩具槍, 遠遠地大嚷:“媽媽, 買這個。 ”媽媽搖搖頭, 他大叫:“就買這個, 我非要。 ”媽媽說道:“放下, 不許動。 ”誰知他在書店裡亂跑, 大嚷:“你逮不住我, 我就不給。 ”書店裡其他顧客皺起眉頭, 書店老闆也顏為不滿地說道:“你也管管孩子吧。 ”媽媽回道:“作為一個大人, 你幹嘛和孩子過意不去呢?顧客是上帝, 你如果再說, 下次我們就不來了。 ”書店老闆就沒再說什麼, 昕昕在書店裡鬧得更凶了。

分析:

昕昕在公共場所大叫大媽媽不僅不想辦法制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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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埋怨書店老闆, 以下次不來要脅老闆, 這無形當中縱容了孩子的吵鬧, 家長的“要脅”也會給孩子帶來不良的示範作用。 孩子在公共場所吵鬧, 家長如果教育不當, 孩子會養成任性的不良性格, 還會挑戰公共秩序, 缺乏公德意識, 引起眾人的公憤, 不利於孩子的社會化, 妨礙孩子的社會交往。

支招:

孩子在公共場所大較大,家長在教育孩子時千萬不要這樣做。

指責他人

當孩子在公共場所大嚷大叫, 妨礙了公共秩序會引起別人的批評, 而且這些批評大多來自成人, 指向家長, 家長不要因此耿耿於懷, 不教育孩子, 卻指責別人, 比如:“你不也是由孩子長大的。 大人和一個孩子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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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羞不羞? ”這樣的指責會讓人大跌眼鏡。 孩子犯錯了, 不教孩子主動道歉, 反而倒打一耙, 這種不負責的態度會讓孩子誤認為自己的行為是對的, 這會助長大嚷大叫的不文明行為發生, 還讓孩子學會推卸責任。

遷就孩子

有的孩子提出不當要求, 比如買昂貴的玩具, 家長不答應, 他就故意在商店大吵大鬧, 有的家長為了面子就向孩子妥協, 答應他的不當要求。 這樣家長就中計了, 上了孩子的圈套, 以後家長碰到這類事情就會被孩子的“要脅”所控制, 這樣就容易縱容孩子的不良行為。

以“聽”制“聽”

有的孩子不聽家長的制止堅持大嚷大叫, 家長無計可施, 就向孩子大嚷大叫, 聲音比孩子更高, 嚴厲斥責孩子, 比如:“你再嚷, 我就打屁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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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聽”制“聽”, 讓孩子內心不服, 孩子也不知道自己犯錯的原因。 家長是孩子模仿的對象, 家長在公共場合大嚷大叫, 孩子更覺得聲音大者為王, 這樣更蔑視社會公德了。

賄賠孩子

有的家長會對孩子說:“不要吵, 我買巧克力給你吃o”當孩子大嚷大叫時, 有的家長許諾把食物或玩具給孩子。 這種獎勵就強化了孩子不良行為, 只有大叫大嚷後家長才會答應給他東西。 他就會變本加厲, 把事情鬧起來, 然後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 靠“賄賂”來收買孩子, 孩子會正面交鋒孩子大叫大嚷, 家長不要當場和孩子爭鋒, 非要把他打敗。 教育很複雜, 有許多時候你不能馬上把孩子打敗, 如果你敗下陣來, 他就是勝利者, 局勢難以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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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種局勢反復出現幾次, 他就會掌握主動權。 所以家長不要正面強攻, 要從側面迂回包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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