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一:“我生氣了!”
孩子對現實中的事情都有自己的底線, 因此讓他承受過多的拒絕, 對他來說是非常困難的。 發脾氣是他們表達失望的方式。 在這樣的情況下, 父母需要保持冷靜。
孩子在發脾氣之後最希望得到關愛, 因為他們需要確認“我還是爸爸媽媽的寶貝”, 所以我們不能以暴制暴。 但是, 我們還必須讓他們明白:發脾氣不是搞破壞的通行證, 所以在他們平靜之後, 必須乖乖地去把自己摔出去的玩具揀回來並且收拾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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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所得到的自由空間越小, 他發脾氣的可能性就越大。 因此, 父母在對孩子說“不”的時候, 不妨先考慮一下是否一定要拒絕孩子。 有些時候, 我們可以尋求一些折中的解決方式, 多給孩子一些安慰, 可以阻止孩子怒氣衝衝。
理由二:“大人們就是這樣做的!”
孩子們總是希望自己能像爸爸那樣做很多事情, 又像媽媽那樣心靈手巧, 嫺熟地倒果汁、推購物車、把鑰匙插到鎖眼裡等等。 小傢伙喜歡模仿大人的行為, 並且樂於給爸爸媽媽提供幫助。 雖然這些行為可以促進孩子的生長、發育, 但是並不一定總能給父母帶來快樂。 在這種情況下, 儘管你想大哭或者大叫, 但是最好克制住自己並且給孩子一個友善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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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三:“那是什麼?”
新奇是幼兒探索世界的動力, 在他們的“研究合同”上只有一句話:掌握全世界的秘密--他們要檢查所有的他們還弄不明白的東西。
而在他們的檢查清單上, 排列著他們最感興趣的東西:爸爸和媽媽的各種物品。 探索不是什麼壞事情, 只不過它們總是伴隨著一些其他的結果, 例如破壞了爸爸的電腦、倒掉了媽媽的香水……
無論是需要維修的電腦, 還是被倒空的香水, 對於父母的忍耐力來說都是嚴峻的考驗。 我們很想大大地發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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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我們不能阻止這種探索行為, 就只能想辦法把損失降到最低。 我們可以把珍貴的東西收藏起來, 對於電腦或音響這種很難藏起來的東西, 就只能想辦法轉移他們的注意力, 把他們吸引到更新鮮有趣、也更加合適他們的領域裡去。
理由四:“我做不到……”
父母讓孩子去做一些自己很難做到的事情, 難免會發生小意外, 因為他們非常容易高估自己的能力。 父母對孩子進行細緻的觀察對此有幫助:我的孩子究竟已經會做什麼?還不能做什麼?如果她喜歡幫助媽媽做事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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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失誤發生以後, 重要的是千萬不要打擊小傢伙, 我們不要說“看, 你又把事情弄砸了”或者“哎呀, 你根本做不了這個”, 這種話會讓孩子感到沮喪。
理由五:“太簡單了!”
給孩子提供的玩具, 需要與他們的年齡相匹配, 既能引起他們的幻想, 又要足夠結實。 而我們在送他們玩具的時候, 還應該教會他們什麼叫愛惜。 比如, 當2歲的孩子想試一試小木偶能從多高的地方跳下來的時候, 我們就應該讓他們知道, 如果這個玩具摔壞了, 是不會有新的在等著他的。
有時候, 孩子的玩具太多了, 以至於他無法在一個玩具上集中精力去探尋這個玩具應該怎麼玩。 即便玩壞了, 他也覺得也沒有關係, 反正還有很多後備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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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六:“我在這裡!”
對於幼兒來說, 對他的關注同吃喝一樣重要。 如果他得不到足夠的重視, 就會採取反抗措施。 這時候, 孩子哪怕承受責駡, 也要引起父母的注意。
當最終父母放下手中的所有事情, 並且以孩子做了破壞行為為代價, 來關注孩子的時候, 不妨反思一下, 自己是不是在孩子最需要的時候給了他足夠的注意。
對孩子來講, 父母對自己的忽視比責駡更難忍受。 所以, 當孩子得不到足夠重視時, 便會通過搞破壞吸引父母的注意, 哪怕破壞行為換來的是責駡。 所以當孩子出現無原因破壞東西的行為, 父母要及時與孩子溝通, 瞭解孩子的心理需求, 並及時調整自己與孩子的相處方式, 給予他更多的關注。
(實習編輯:朱小丹) 給予他更多的關注。
(實習編輯:朱小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