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說:“居安思危”、“天有不測風雲, 人有旦夕禍福”。 雖然我們現在不會擔心最基本的“溫飽”問題, 但在我們生命的任何階段, 在任何情況下, 都需要準備好充足的錢財來保證家人的正常生活。 這個道理, 在物質生活不斷豐富的今天並不過時。
善於理財是一個人健康生存、成長的必備素質。 父母親指導孩子學會理財, 是當今世界上每個國家每個家庭都要遇到的共同問題。 現實生活告誡我們, 孩子不可能回避錢財世界, 要讓孩子做錢財的主人, 不做錢財的奴隸, 更不能一接觸錢財就不知所措, 不知道怎樣儲蓄和怎樣買實惠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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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錢大手大腳、相互攀比, 幾乎是城市孩子的通病, 很是讓父母頭疼。 有的父母抱怨說:“現在的孩子不知道心疼人, 我一天從早到晚, 一個月才掙幾百元錢, 他的一次生日聚會就花去我工資一半。 ”有一位父親說:‘孩子正在上高中, 每月要1200元作為生活費用。 但家庭的收入不能滿足孩子的需要, 父母親不知道怎麼做。 ”
我們建議父母按以下方式指導孩子學會理財。
首先, 要有理財意識和科學理財方法, 有良好的節儉習慣, 為孩子作出榜樣。 一個花錢大手大腳、不會節儉的父母親很難教會孩子科學地理財。
其次, 制定家庭財務計畫。 財務計畫就是有效地掌握自己手中的錢財, 無論掙多少錢, 都應該讓錢財為生命中的每一階段提供最大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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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讓孩子瞭解家庭財務計畫。 讓孩子知道家裡近期、中期、長期需要的支出有哪些方面, 學費要多少錢?收入多少, 支出是多少, 有多少剩餘?
第四、可以與孩子簽訂一份“零用錢合同”, 如:“甲方按月支付乙方零用錢60元, 其中20元用於購買書籍, 20元公車費, 10元自由支配, 其餘10元存入銀行……, 乙方若無節制地花錢造成透支, 甲方有權在下一月將其零用錢減半;乙方若堅持每月存款10元, 一年後甲方將給予乙方與存款相同數目的獎金作為獎勵。 ”
簽訂“零用錢合同”是孩子學會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好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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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讓孩子自己學會記帳。 孩子手中要有一個記帳本, 隨時記下家中的收支項目, 讓孩子瞭解家庭的日常開銷和收入以及掙錢的方法, 讓孩子知道和體驗掙錢的艱辛。
第六, 和孩子一起學習掌握基本的金融知識與工具, 使孩子懂得既要合理合法地賺錢, 又要有良好的消費習慣。 同時, 給孩子提供親身體驗理財的實踐過程, 正確對待金錢, 形成正確的理財觀, 道德觀和勞動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