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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類人不適合口服避孕藥避孕

健康最重要, 兩情相悅下, 乾柴烈火。 為避免懷上非計畫內的寶寶, 不少年輕人開始掌握避孕主動權, 選擇服用短效複方避孕藥。 到底我們所知的避孕藥, 該怎麼選用?

一、年齡在35歲以上且吸煙>15支/日者;

二、產後6周內、進行母乳餵養者;

三、有高血壓病史、血壓≥160/100mmHg者, 有血管疾病、深靜脈血栓、長期不能活動、有和凝血相關的突變等患者;

四、缺血性心臟病、腦血管意外史、心臟瓣膜病有併發症(肺動脈高壓、房顫、亞急性心內膜炎史)患者;

五、有偏頭痛(年齡≥35歲, 有局灶性神經症狀)、乳腺癌、其他血管病變或糖尿病20年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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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病毒性肝炎活動期、重度肝硬化、肝臟腫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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