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第一個孩子已經5歲了, 但是我跟老公都覺一個孩子太孤單, 想給他“生”個“伴兒”, 由於我第一胎是剖腹產的, 第二胎不知道能不能再剖腹產了, 我聽說第二胎是可以剖腹產的, 但是我還是很擔心, 怕出問題, 姊妹們, 你們有什麼高見嗎?
再生個娃兒該咋辦?
一 剖腹產可能導致生育困難
在經歷了第一次剖宮產手術之後, 你可能會覺得:相比較自然分娩而言, 手術分娩似乎要“輕鬆”一些。 在第二個寶寶即將降臨時, 你還會再一次選擇剖宮產嗎?第二次的手術分娩後還會像上一次那樣“輕鬆”嗎?
研究人員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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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剖腹產後再懷孕的注意事項
1、剖腹產後需在兩年後再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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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妊娠晚期要防止腹部受擠壓
妊娠晚期要防止腹部受擠壓。 為預防發生瘢痕處裂開, 必須注意保護, 不能受到擠壓。 妊娠晚期在日常生活中, 乘車、走路等要避開人群的擁擠, 家務勞動要適當, 睡眠應仰臥或側臥, 性☆禁☆生☆禁☆活應有節制, 避免腹部受到撞壓。
3、發生腹痛及早就醫
發生腹痛及早就醫。 瘢痕子宮到妊娠晚期有的會出現自發性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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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意胎動情況
注意胎動情況。 胎動是胎兒在子宮內發出不規律的活動, 胎動的快慢是胎兒在宮內安危的早期表現之一。 一般於妊娠期每小時要有3~5次或一天(12小時)至少要有10次以上的胎動。 剖腹產術後, 帶有傷痕的子宮如果有輕微的破裂及胎盤的異常, 均將導致胎兒死亡。 這時胎心音消失。 胎兒死亡前的24~48小時, 先有胎動減慢或消失。 因此注意胎動變化可提前發現胎兒的異常情況, 以便及時採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