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應明確, 懷孕後哮喘病情不一定會加重, 但對胎兒卻有可能產生影響。 對胎兒的影響主要取決於哮喘發作時的嚴重程度, 如果缺氧嚴重, 可導致流產、早產和胎兒圍產期死亡。 治療哮喘的藥物對胎兒也有程度不同的影響。
支氣管哮喘患者不存在是否可懷孕的討論, 不過, 在哮喘頻發的時候, 尤其是在嚴重發作時是不宜受孕的。
在妊娠期, 患者必須注意自我保護, 以減少哮喘發作。 具體措施是:生活有節, 保持平穩的情緒;儘量避開一切可能激發哮喘的致敏原, 如蟲蟎、花粉、工業粉塵、各種刺激性氣體等;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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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在哮喘發作時, 應積極治療, 以緩解母體和胎兒的缺氧狀態。 在治療方面除了要選擇合理的方法外, 還要兼顧妊娠期的生理情況和胎兒的安全。
妊娠期哮喘的治療原則是:儘快使孕婦和胎兒脫離缺氧狀態, 並避免使用可能損害胎兒的藥物。
現在主張對支氣管哮喘的治療應根據病情的輕重、發作的頻率而採取“分級治療”。 對發作次數少的病人應使用激素霧化吸入, 此法具有抗炎效果好、副作用少的優點, 可列為首選。 發作次數較頻者可加用選擇性β2受體激動劑如博利康尼氣霧劑霧化吸入, 此藥能增加支氣管的廓清能力, 促使痰液排出, 也可口服博利康尼或美喘清;還可口服或靜脈注射氨茶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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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必須足量飲水, 使痰液易於咯出, 有利於減輕哮喘症狀。 在緩解期可用色苷酸鈉在早晚定時吸入。 合併細菌感染時, 要使用對胎兒無害的抗菌藥, 尤其要避免使用氨基糖甙類抗生素(慶大黴素、丁胺卡那黴素等)。
分娩後產婦如果哮喘反復發作, 嬰兒應採取人工餵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