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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媽媽在妊娠合併病毒性肝炎如何處理

一、妊娠合併病毒性肝炎怎樣處理:

1、妊娠早期:妊娠合併輕型病毒性肝炎可繼續妊娠, 同時給予保肝治療。 若病情較重, 應積極治療肝炎, 待病情好轉後, 可以考慮中止妊娠(人工流產), 以免對妊娠不利, 影響母子安全, 又可防止肝炎進一步發展。

2、妊娠中晚期:手術引產危害較大, 一般不考慮終止妊娠。 但病情嚴重者, 經過多種保守治療無效的情況下, 就要考慮終目止妊娠。

3、分娩期:應配好新鮮血, 做好搶救休克及新生兒窒息的準備。 儘量採取陰☆禁☆道分娩, 但要減少產婦的體力消耗。 重點是防治出血。

4、產褥期:應用抗生素預防產後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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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密觀察產婦的肝、腎、心的功能變化。 產後不宜哺乳, 以減少體力消耗和防止肝炎病毒傳染給新生兒。

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產婦的新生兒應做特殊治療: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母親所生下的新生兒, 出生後48小時內肌注特異高效價的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 (HBIG)l毫升, 以後在3個月和6個月備注射1次。 乙型肝炎疫苗, 每次l毫升, 肌內注射3次, 第二次與第一次相隔1個月, 第三次相隔6個月

三、母嬰乙型肝炎傳播的機制有哪些:

母親在妊娠後期或分娩後2個月內患乙型肝炎(以下簡稱乙肝), 或母親為乙型肝炎病毒(HBV)攜帶者, 很容易感染嬰兒。 據估計, 人群中乙肝病毒攜帶者至少有40%是由母嬰傳播所致。 這些人有可能會發展成為慢性肝炎、肝硬變及肝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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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母嬰傳播的機制可有3方面:

1、產前或宮內傳播:可能通過胎盤或生殖細胞傳播, 約5%左右。

2、圍產期傳播:主要發生於分娩過程中, 約占80%以上, 分娩過程中母血、羊水或陰☆禁☆道分泌物經皮膚、粘膜或口滲入胎兒體內。

3、產後傳播:產後喂哺過程中母親唾液或密切接觸可感染嬰兒。 宮內或圍產期感染的嬰兒90%-100%成為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持續攜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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